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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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国衡〔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横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190平方米,总建筑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25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空气能工程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757.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79.15万元(其中含建设用地费用11320.00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603.14万元、物业管理相关经费552.74万元、工程预备费4990.8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293.35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2026年9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1日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国衡〔2023〕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横街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2190平方米,总建筑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25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电梯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空气能工程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757.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79.15万元(其中含建设用地费用11320.00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603.14万元、物业管理相关经费552.74万元、工程预备费4990.8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293.35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2026年9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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