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树“2023年平山县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的通知
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树“2023年平山县诚信经营示范商户”的通知
各广大商户:
为激发广大商户文明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推进“诚信平山”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增强诚信意识、 (略) 场环境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商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商户文明服务意识,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主要包括:在平山县登记注册、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三、评选条件
1.参加申报的商户,须有两年以上的经营资格,认定时间为2023年度;
2.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
3.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设有消费维权专(兼)职机构和工作人员;
4.在同行业中信誉良好,依法纳税, (略) 场监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商户;
5.有健全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违法、违规行为;
6.近两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对投诉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妥善解决;
7.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过行政处罚;
8.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略)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9.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重视诚信体系建设。
10.符合其他诚信商户创建条件。
四、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8月17日前报送到县信用办。
五、管理方式
“诚信商户”选树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发生重大问题,如治安事故、消防事故、欺诈行为、短斤少两及外界中影响较差的,直接取消其荣誉。
联系人:王伟洁,联系电话:*
地 址: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三楼B04
附件1:平山县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推荐表
附件2:信用承诺书
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各广大商户:
为激发广大商户文明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推进“诚信平山”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增强诚信意识、 (略) 场环境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商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商户文明服务意识,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主要包括:在平山县登记注册、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三、评选条件
1.参加申报的商户,须有两年以上的经营资格,认定时间为2023年度;
2.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
3.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设有消费维权专(兼)职机构和工作人员;
4.在同行业中信誉良好,依法纳税, (略) 场监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商户;
5.有健全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违法、违规行为;
6.近两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对投诉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妥善解决;
7.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过行政处罚;
8.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略)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9.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重视诚信体系建设。
10.符合其他诚信商户创建条件。
四、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8月17日前报送到县信用办。
五、管理方式
“诚信商户”选树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年内发生重大问题,如治安事故、消防事故、欺诈行为、短斤少两及外界中影响较差的,直接取消其荣誉。
联系人:王伟洁,联系电话:*
地 址: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三楼B04
附件1:平山县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推荐表
附件2:信用承诺书
平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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