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按照交城县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23〕年第17期、交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第32次及《关于研究水峪贯镇规范提升乡镇基础设施的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3〕9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交城县粮食局水峪贯粮油管理站,位置:交城县水峪贯镇水峪贯村,面积:0.4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交城县段村镇初级中学校,位置:交城县夏家营镇段村,面积:2.0680公顷其中的1.1公顷。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2日

四、其它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交城县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23〕年第17期、交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第32次及《关于研究水峪贯镇规范提升乡镇基础设施的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3〕9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交城县粮食局水峪贯粮油管理站,位置:交城县水峪贯镇水峪贯村,面积:0.4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交城县段村镇初级中学校,位置:交城县夏家营镇段村,面积:2.0680公顷其中的1.1公顷。

二、收回方式: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2日

四、其它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