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日,受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园区总用地面积为1490.16ha。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定位
综上所述,甘泉堡化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为:依托园内现有大企业,逐步形成以硅基新材料为重点,煤化工精细化工、铝基新材料协同发展的产业链闭环,打造成“西北一流”的新兴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4)总体规划布局
本次化工园产业规划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490.16ha,共分为3个片区(包含4个园区),其中:
1号片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用地面积618.78ha,规划范围南起中部合盛硅业内部道路,北至锦泉街,西沿春晓路,东至云帆路。
2号片区:规划用地面积748.48ha,规划范围南起渊泉街,北靠贤清西街,西临四通路,东沿宝宁路—月恒街—甘津路。2号片区由月恒街分为南北2个园区,其中月恒街南侧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645.18ha,月恒街北侧为功能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03.30ha。
3号片区:铝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2.90ha,规划范围南起玉泉东街,北至净明东街,西临玉泉经十路,东靠春晓路。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工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南湖北路215号高层三楼
联系人:张工(*@*q.com)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意见反馈。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日,受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园区总用地面积为1490.16ha。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定位
综上所述,甘泉堡化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为:依托园内现有大企业,逐步形成以硅基新材料为重点,煤化工精细化工、铝基新材料协同发展的产业链闭环,打造成“西北一流”的新兴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4)总体规划布局
本次化工园产业规划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490.16ha,共分为3个片区(包含4个园区),其中:
1号片区: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用地面积618.78ha,规划范围南起中部合盛硅业内部道路,北至锦泉街,西沿春晓路,东至云帆路。
2号片区:规划用地面积748.48ha,规划范围南起渊泉街,北靠贤清西街,西临四通路,东沿宝宁路—月恒街—甘津路。2号片区由月恒街分为南北2个园区,其中月恒街南侧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645.18ha,月恒街北侧为功能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03.30ha。
3号片区:铝基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2.90ha,规划范围南起玉泉东街,北至净明东街,西临玉泉经十路,东靠春晓路。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工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南湖北路215号高层三楼
联系人:张工(*@*q.com)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意见反馈。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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