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奥钢结构--拟批准公示
君奥钢结构--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 | 天 (略) |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旺 (略) (略) 院内 | 天津玺丽 (略) | 天 (略)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旺 (略) (略) 院内,利用前期 (略) (略) 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2023年3月,建设单位购置安装了液压闸式剪板机、折弯机、矫正机、组焊矫一体机、激光切割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设备,预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钢构件1500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现有工程行业类别为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主要工艺为下料、焊接、矫正、组装等,无需履行环保手续。 (略) 场需要,钢构件产品中大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喷漆作业,为了降低委外喷涂成本,天 (略) 现有工程停止建设,并拟投资100万元利用前期 (略) (略) 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抛丸机、伸缩式密闭喷漆房、喷枪、环保设施等设备,对现有工程部分产品(钢构件)新增抛丸、喷漆工序,不涉及酸洗、脱脂等工序,改建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仍为年产钢构件1500吨。 | (1)废水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切割下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切割机刀头下方集气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自带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伸缩式密闭喷漆房集中收集后经两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在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厂区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边角料、金属屑、布袋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漆雾毡、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管理委员会及时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08.07 -2023.08.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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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 | 天 (略) |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旺 (略) (略) 院内 | 天津玺丽 (略) | 天 (略) (略) 津南区双桥河镇欣旺 (略) (略) 院内,利用前期 (略) (略) 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2023年3月,建设单位购置安装了液压闸式剪板机、折弯机、矫正机、组焊矫一体机、激光切割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设备,预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钢构件1500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现有工程行业类别为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主要工艺为下料、焊接、矫正、组装等,无需履行环保手续。 (略) 场需要,钢构件产品中大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喷漆作业,为了降低委外喷涂成本,天 (略) 现有工程停止建设,并拟投资100万元利用前期 (略) (略) 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君奥钢结构改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抛丸机、伸缩式密闭喷漆房、喷枪、环保设施等设备,对现有工程部分产品(钢构件)新增抛丸、喷漆工序,不涉及酸洗、脱脂等工序,改建后产品产量保持不变,仍为年产钢构件1500吨。 | (1)废水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经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 (2)废气 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切割下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切割机刀头下方集气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自带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2#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伸缩式密闭喷漆房集中收集后经两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P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本项目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建成后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在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厂区监控点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边角料、金属屑、布袋收集尘、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漆雾毡、喷枪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管理委员会及时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 | 2023.08.07 -2023.08.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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