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智坤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疆汇智坤泰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疆 (略) 产业园阜东三区、西沟路东侧( (略) 院内)
2020年5月新疆天 (略) 完成编制了《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6月4日通过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意见文号为昌州环评〔200〕59号。项目工程于2021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5日竣工,2023年5月10日调试运行。新疆汇智坤泰 (略) 于2023年5月成立验收工作组、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由新疆锡水 (略) 进行。
二、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履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期间设施运行正常,所监测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4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新疆汇智坤泰 (略)
2023年8月8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疆 (略) 产业园阜东三区、西沟路东侧( (略) 院内)
2020年5月新疆天 (略) 完成编制了《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6月4日通过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意见文号为昌州环评〔200〕59号。项目工程于2021年7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5日竣工,2023年5月10日调试运行。新疆汇智坤泰 (略) 于2023年5月成立验收工作组、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23年5月18日至5月19日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由新疆锡水 (略) 进行。
二、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新疆汇智坤泰 (略) 年产10万吨炭材粉末制球再利用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履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期间设施运行正常,所监测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9月4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新疆汇智坤泰 (略)
2023年8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