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核准的批复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核准的批复
(略) 来宾供电局:
《来宾供电局关于核准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电力牵引的需要,向龙兴牵引站(位于象州县境内,以下简称龙兴牵)提供供电电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建设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
项目代码:2307-*-04-05-*。
项目建设单位: (略) 来宾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象州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线路工程
1.蓬莱~龙兴牵110kV线路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1.57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1.4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7km。新建架空导线每相截面为1×150mm2,新建电缆每相截面为1×500mm2。
2.龙兴牵T接蓬莱~月山110kV线路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0.4km,除T接塔外,其余均按单回路角钢塔架设,导线截面采用150mm2。
(二)变电站间隔工程
220kV蓬莱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
蓬莱站本期现有场地内扩建110kV龙兴牵出线间隔,配置相应一次设备及线路保护、电能表等二次设备。
蓬莱站原110kV月山出线间隔本期配置1套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及1块0.2s级电子式电能表,其余原一次、二次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本期维持不变,同步修改相关后台信息及标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静态总投资2708万元,动态总投资2755万元,资金由 (略) 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的通知》(桂政发电力〔2022〕850号);《来宾供电局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来供电规划〔2023〕48号 );《 (略) 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3〕281号);《象州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柳广红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路线路径意见>的函》;《柳州 (略) <关于110千伏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跨越柳北高速公路意见>的复函》(柳州运营函〔2023〕4号 );《 (略) <关于征求110千伏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武宣)跨越柳梧铁路意见>的复函》(桂柳梧函〔2023〕7号 );《象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函》;《象州县林业局关于<来宾供电局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路线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象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来宾供电局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意见》;《象州县水利局<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的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开工后于每季度初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十、本项目自核准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需服从 (略) 并网安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并网工作。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及2021年新增新能源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1〕1232号)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1.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略) 来宾供电局:
《来宾供电局关于核准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电力牵引的需要,向龙兴牵引站(位于象州县境内,以下简称龙兴牵)提供供电电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建设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
项目代码:2307-*-04-05-*。
项目建设单位: (略) 来宾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象州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线路工程
1.蓬莱~龙兴牵110kV线路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1.57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1.4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7km。新建架空导线每相截面为1×150mm2,新建电缆每相截面为1×500mm2。
2.龙兴牵T接蓬莱~月山110kV线路
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10.4km,除T接塔外,其余均按单回路角钢塔架设,导线截面采用150mm2。
(二)变电站间隔工程
220kV蓬莱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工程
蓬莱站本期现有场地内扩建110kV龙兴牵出线间隔,配置相应一次设备及线路保护、电能表等二次设备。
蓬莱站原110kV月山出线间隔本期配置1套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及1块0.2s级电子式电能表,其余原一次、二次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本期维持不变,同步修改相关后台信息及标识。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静态总投资2708万元,动态总投资2755万元,资金由 (略) 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水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测、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110千伏及以上电网规划的通知》(桂政发电力〔2022〕850号);《来宾供电局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来供电规划〔2023〕48号 );《 (略) 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3〕281号);《象州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复函》;《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柳广红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路线路径意见>的函》;《柳州 (略) <关于110千伏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跨越柳北高速公路意见>的复函》(柳州运营函〔2023〕4号 );《 (略) <关于征求110千伏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武宣)跨越柳梧铁路意见>的复函》(桂柳梧函〔2023〕7号 );《象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函》;《象州县林业局关于<来宾供电局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路线路径意见的函>的复函》;《象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来宾供电局关于征求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意见的函>的意见》;《象州县水利局<关于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线路路径>的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开工后于每季度初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十、本项目自核准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需服从 (略) 并网安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并网工作。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及2021年新增新能源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1〕1232号)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1.柳广线柳州至广州电气化铁路外部供电工程(象州)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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