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宏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宏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K*/202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8-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 (略) 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51-1号2幢1楼 | 浙 (略) | 购置搅拌机、塑料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搅拌、挤出造粒等生产工艺,项目完成后达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要求企业设置单独密闭的配料间,拆包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破碎机加装减振垫;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位于建筑屋顶,加装消声器,周围加隔声屏障,辅以进风消声百叶,可有效降低噪声;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产生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经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静电除油废油、废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 (略) 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51-1号2幢1楼 | 浙 (略) | 购置搅拌机、塑料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搅拌、挤出造粒等生产工艺,项目完成后达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要求企业设置单独密闭的配料间,拆包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破碎机加装减振垫;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位于建筑屋顶,加装消声器,周围加隔声屏障,辅以进风消声百叶,可有效降低噪声;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产生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经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静电除油废油、废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信息索引号: | K*/202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8-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 (略) 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51-1号2幢1楼 | 浙 (略) | 购置搅拌机、塑料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搅拌、挤出造粒等生产工艺,项目完成后达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要求企业设置单独密闭的配料间,拆包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破碎机加装减振垫;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位于建筑屋顶,加装消声器,周围加隔声屏障,辅以进风消声百叶,可有效降低噪声;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产生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经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静电除油废油、废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 (略) 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技改项目 | (略) 椒江区洪家街道经中路2251-1号2幢1楼 | 浙 (略) | 购置搅拌机、塑料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搅拌、挤出造粒等生产工艺,项目完成后达年产1200吨塑料改性料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要求企业设置单独密闭的配料间,拆包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选择低噪声环保型生产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破碎机加装减振垫;废气处理设施风机位于建筑屋顶,加装消声器,周围加隔声屏障,辅以进风消声百叶,可有效降低噪声;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产生非正常生产噪声,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噪声。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经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静电除油废油、废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0576-*
通讯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