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华电厂余热利用向原平市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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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华电厂余热利用向原平市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3〕358号
同华电厂余热利用向原平市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 (略) 轩岗镇龙宫村南同华电厂,长输供热管线敷 (略) 轩岗镇、大牛店镇、 (略) 区,向市区及管线沿途村镇供暖,供热管线长35km,新建热网回水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和二级隔压站各一座。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89-01-*), (略) 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41号将该项目列为 (略) 级重点工程。

二、该项目供热管线6776m处于马圈泉域范围,采用架空敷设,其中2490m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热网回水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和二级隔压站均不在泉域范围内。该 (略) 重点工程 (略) 重要民生工程,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确需经过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马圈泉域内该项目供热管线沿线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0.15-5.2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深大于20m。该项目管线支架基础开挖深度0.5-1.5m,桩基深7.31-17.94m。该项目管线支架基础开挖和桩基施工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将对泉域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减弱;基础开挖和桩基施工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资源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对项目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二级隔压站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污水收集池、垃圾堆存处、危废堆存处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项目供热管线沿龙宫河、阳武河河滩架空敷设,应选择在非汛期施工,施工材料和废料禁止堆放在河道内。

泉域重点保护区施工时应聘请专业的地质单位全程跟踪,确保施工和运行期对泉域泉水流量无影响。

泉域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供热管线基座布设应避开泉水出露点,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确保不会对泉域水资源产生明显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略) 水利厅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7 月 26 日
晋水审批决〔2023〕358号
同华电厂余热利用向原平市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目对马圈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华电厂余热 (略) 长输供热项 (略) 轩岗镇龙宫村南同华电厂,长输供热管线敷 (略) 轩岗镇、大牛店镇、 (略) 区,向市区及管线沿途村镇供暖,供热管线长35km,新建热网回水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和二级隔压站各一座。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89-01-*), (略) 重点工程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41号将该项目列为 (略) 级重点工程。

二、该项目供热管线6776m处于马圈泉域范围,采用架空敷设,其中2490m位于泉域重点保护区内,热网回水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和二级隔压站均不在泉域范围内。该 (略) 重点工程 (略) 重要民生工程,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确需经过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马圈泉域内该项目供热管线沿线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0.15-5.25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深大于20m。该项目管线支架基础开挖深度0.5-1.5m,桩基深7.31-17.94m。该项目管线支架基础开挖和桩基施工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将对泉域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逐渐减弱;基础开挖和桩基施工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资源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对项目中继泵站、一级隔压站、二级隔压站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污水收集池、垃圾堆存处、危废堆存处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项目供热管线沿龙宫河、阳武河河滩架空敷设,应选择在非汛期施工,施工材料和废料禁止堆放在河道内。

泉域重点保护区施工时应聘请专业的地质单位全程跟踪,确保施工和运行期对泉域泉水流量无影响。

泉域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施工营地,供热管线基座布设应避开泉水出露点,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确保不会对泉域水资源产生明显影响。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略) 水利厅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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