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3年8月7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的公告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3年8月7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的公告
一、2023年8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的决定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西安盛石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 8月7日 | |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西安 (略) 航空标件及零部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23年 8月7日 |
二、公告期限
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街8号环保阎良分局管理科(*)
一、2023年8月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的决定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西安盛石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 8月7日 | |
(略) 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西安 (略) 航空标件及零部件加工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2023年 8月7日 |
二、公告期限
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街8号环保阎良分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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