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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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邓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邓超,男,汉族, (略) 石城县人,1999年10月出生,生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年8月6日2时,邓超同志因执行救火任务受重伤,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略) 人民政府发布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邓超同志为烈士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邓超,男,汉族, (略) 石城县人,1999年10月出生,生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2023年8月6日2时,邓超同志因执行救火任务受重伤,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同意评定邓超同志为烈士。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略) 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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