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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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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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布时间:2023-08-08 1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金岩高岭 (略) 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名称:安徽金岩高岭 (略) 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杜集区朔里镇金岩高新厂区内

建设单位:安徽金岩高岭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安徽金岩高岭 (略) 煤系高岭岩高品质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基础上技改,新建1条3000吨/年陶瓷纤维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基础设施等,将煤系高岭岩高品质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精铸粉作为陶瓷纤维材料生产的原材料,完成产业链的延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拟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汇合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由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来自为混料、上料、电炉、集棉、针刺和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混料、上料和切割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电阻炉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9)排放;集棉和针刺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炉窑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安徽金 (略) 炉窑执行排放管理标准的函》(淮环函[2020]45号,见附件6),项目炉窑废气污染物排放承诺执行更严格标准,颗粒物执行30mg/m3。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废包 (略) 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回收至电阻炉,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在依托原朔里矿现有危废仓库2座,位于职工食堂南侧,占地面积50m2。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单中相关要求。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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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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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布时间:2023-08-08 1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金岩高岭 (略) 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名称:安徽金岩高岭 (略) 高档合成陶瓷纤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杜集区朔里镇金岩高新厂区内

建设单位:安徽金岩高岭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安徽金岩高岭 (略) 煤系高岭岩高品质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基础上技改,新建1条3000吨/年陶瓷纤维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基础设施等,将煤系高岭岩高品质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精铸粉作为陶瓷纤维材料生产的原材料,完成产业链的延伸。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拟建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汇合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由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来自为混料、上料、电炉、集棉、针刺和切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混料、上料和切割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电阻炉产生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19)排放;集棉和针刺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炉窑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关于安徽金 (略) 炉窑执行排放管理标准的函》(淮环函[2020]45号,见附件6),项目炉窑废气污染物排放承诺执行更严格标准,颗粒物执行30mg/m3。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废包 (略) 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粉尘回收至电阻炉,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在依托原朔里矿现有危废仓库2座,位于职工食堂南侧,占地面积50m2。一般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单中相关要求。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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