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2〕10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号)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发改〔2023〕2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 (略) 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荔城区商务局
(略) 场监管局 荔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全面推动落实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荔城实际、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质量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 (略) 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二、推动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
(三)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有关政策标准,提倡适度加工,提高加工利用率,引导健康消费,提升节约减损管理水平。大力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把节粮减损、文明用餐等要求 (略) 民公约、村规民约及行业规范,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餐饮浪费主题活动,加强对餐饮企业落实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好反食品浪费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餐后打包等服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动全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创建绿色节约型食堂,开展文明就餐行动,杜绝餐饮浪费。加强会议、接待、培训等活动用餐管理,深入实施“光盘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落实。推进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绿色衣着消费。推广应用绿色制衣装备技术,提高绿色纤维循环利用和原料占比,提供更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服装。鼓励全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工装和校服。倡导理性消费,引导消费者按需、合理、适度购买衣物,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正规途径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依法捐赠旧衣物。支持支持企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旧衣物回收点、专用回收箱等设施。(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执法局、商务局、国资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水、电、路、气等社区基础设施绿化改造。推广农村住房建筑导则,支持建设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生产、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新版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荔城区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 (略) 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绿色交通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逐步提高出租车(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完善充换电站、新型储能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车用 LNG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开展行 (略) 建设, (略) 道路新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 (略) 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落实“ (略) ”创建活动。到2025年,建设覆盖主要城区及旅游区80%的充电桩设备;到203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绿色用品消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持续实施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绿色用品消费激励措施,推动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鼓励节能智能家电、环保家具消费,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具有能效标识、低碳认证、环境标识的绿色节能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等产品。大力推广智能家电,通过优化开关时间、错峰启停,减少非必要耗能、参与电网调峰。创建绿色商场、 (略) ,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积极推广销售绿色低碳产品。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开展节能智能家电下乡行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增加绿色低碳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利用线下重点展会平台,推动绿电、可再生能源装备、低碳鞋服等绿色产品出口。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贯彻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减色印刷,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和外卖企业等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推动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文旅领域绿色消费。引导优先使用绿色环保型展台、展具和展装,加强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活动现场声光电和物品的污染、消耗。完善车站、码头等游客集聚区域与重点景区景点交通转换条件,推进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建设,引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旅游消费。将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服务等理念融入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完善景区垃圾投放和回收管理服务体系,降低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实现景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健康发展,严格限制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发展“低碳+文旅”,利用光伏、风电、储能等示范技术,打造低碳旅游路线、双碳主体公园等。(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略) 定期梳理、发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予以优先保障。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办、 (略) 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推广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非必要文件不彩印。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按需、按量领取使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限制使用纸杯、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定标准,夏季空调合理控温。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开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派车审批制度,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派次。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
(十一)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使用。支持龙头企业、高校、 (略) 所等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推广和转化应用,提升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重点领域智慧化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动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绿色创新和转型,带动上游供应商和服务商生产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下游企业、商户和居民自觉开展绿色采购。鼓励国有企业率先组织实施绿色供应链转型,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供 (略) 级绿色供应链企业。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产品标准和各环节监管体系。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信息平台,收集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回收等过程的数据,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实现生产企业、供应商、回收商以及政府部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办、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完善绿色物流设施设备,推动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材料,大力推广使用循环箱和环保袋,淘汰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避免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推广应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可循环配送箱、“瘦身胶带”等快递包装产品。 (略) 场方式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提高包装物重复利用率和资源化率。在邮政快递网点全面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通过源头绿色供应为主、末端回收为辅的方式,稳步推进快递包装回收循环利用。 (略) 绿色配送体系,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配套设施,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运输。到 2025 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95%,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区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数字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推动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享经济,鼓励闲置物品共享交换。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国家二手车 (略) 通办便利化措施,扩大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鼓励二手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区发改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统一废旧物资回收车辆标识, (略) 配送网络,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对电器电子、铅蓄电池、动力电池和纸基复合包装物等实施生产者延伸制度。支持推动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发展,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健全完善乡村回收网络,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扶持建设一批秸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储运及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融入“ (略) ”建设,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到 2025年,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8%,鞋服行业工业边角料回收利用率达到 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3%和96%以上,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 85%和8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区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公安局荔城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
(十六)强化法规规章支撑。严格遵守国家绿色消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倡导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等各主体责任义务。(区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标准认证工作。推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绿色标识产品 (略) 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落实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落实国家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以及工业原辅材料和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限量标准。落实好水效等“领跑者”制度和标准,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绿色化水平。(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落实国家绿色消费统计制度要求,加强对全区绿色消费的数据收集、统计监测和分析预测。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指数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探索开展我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绿色消费水平和发展情况评价工作。(区发改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积极融入全国绿色消费信息平台。大力推广使用平台功能,转发、宣传及推广国家绿色低碳产品清单和购买指南,提高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透明度,引导并便利机构、消费者等选择和采购。(区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
(二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落实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办理服务,提高优惠享受精准性。鼓励对智能家电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面向绿色建筑领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人民银行荔城支行)
(二十二)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落实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建立健全餐饮企业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推行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健全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收费制度。(区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 (略) 场化激励措施。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销售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激励办法,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等开展绿色消费行动,推出更丰富的绿色低碳产品和绿色消费场景。 (略) 场主体通过以旧换新、抵押金等方式回收废旧物品。(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低碳产品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执行短视频直播、直播带货等网络育播标准,规范直播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数据流量造假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制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倡导理性、健康的直播文化,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地方主体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区发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本方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略) 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习惯,厚植绿色消费社会文化基础。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绿色消费宣传周”等活动,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推动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机关事务中心、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注重经验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各 (略) 场主体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机构举办绿色消费主题论坛、展览等活动,促进绿色消费理念、经验、政策等的研讨、交流与传播,进一步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2〕10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2〕6号)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发改〔2023〕2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 (略) 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荔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荔城区商务局
(略) 场监管局 荔城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荔城区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绿色消费是各类消费主体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的消费行为。全面推动落实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 (略) 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 (略)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荔城实际、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质量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奢侈浪费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绿色消费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 (略) 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消费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健全。
二、推动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
(三)提升食品消费绿色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有关政策标准,提倡适度加工,提高加工利用率,引导健康消费,提升节约减损管理水平。大力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把节粮减损、文明用餐等要求 (略) 民公约、村规民约及行业规范,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餐饮浪费主题活动,加强对餐饮企业落实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好反食品浪费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餐后打包等服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动全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创建绿色节约型食堂,开展文明就餐行动,杜绝餐饮浪费。加强会议、接待、培训等活动用餐管理,深入实施“光盘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落实。推进厨余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绿色衣着消费。推广应用绿色制衣装备技术,提高绿色纤维循环利用和原料占比,提供更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的服装。鼓励全区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制服、工装和校服。倡导理性消费,引导消费者按需、合理、适度购买衣物,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正规途径向有需要的困难群众依法捐赠旧衣物。支持支持企业和居民小区合理布局旧衣物回收点、专用回收箱等设施。(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局、执法局、商务局、国资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水、电、路、气等社区基础设施绿化改造。推广农村住房建筑导则,支持建设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生产、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新版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荔城区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 (略) 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绿色交通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逐步提高出租车(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完善充换电站、新型储能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车用 LNG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开展行 (略) 建设, (略) 道路新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步道和自行车 (略) 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落实“ (略) ”创建活动。到2025年,建设覆盖主要城区及旅游区80%的充电桩设备;到2030年,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绿色用品消费。加强绿色低碳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持续实施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完善绿色用品消费激励措施,推动落实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鼓励节能智能家电、环保家具消费,引导消费者更换或新购具有能效标识、低碳认证、环境标识的绿色节能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等产品。大力推广智能家电,通过优化开关时间、错峰启停,减少非必要耗能、参与电网调峰。创建绿色商场、 (略) ,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积极推广销售绿色低碳产品。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开展节能智能家电下乡行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增加绿色低碳产品进口,鼓励企业利用线下重点展会平台,推动绿电、可再生能源装备、低碳鞋服等绿色产品出口。推进过度包装治理,严格贯彻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减色印刷,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和外卖企业等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推动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文旅领域绿色消费。引导优先使用绿色环保型展台、展具和展装,加强绿色照明等节能技术应用,大幅降低活动现场声光电和物品的污染、消耗。完善车站、码头等游客集聚区域与重点景区景点交通转换条件,推进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建设,引导游客采取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规范引导景区、旅行社、游客等践行绿色旅游消费。将绿色设计、节能管理、绿色服务等理念融入景区建设、管理和运营,完善景区垃圾投放和回收管理服务体系,降低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实现景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健康发展,严格限制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发展“低碳+文旅”,利用光伏、风电、储能等示范技术,打造低碳旅游路线、双碳主体公园等。(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绿色电力消费潜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略) 定期梳理、发布新能源电力时段分布,有序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时序,探索在保供能力许可范围内对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较高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予以优先保障。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办、 (略) 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率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电子政务及网络视频,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推广无纸化办公和双面打印,非必要文件不彩印。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按需、按量领取使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限制使用纸杯、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定标准,夏季空调合理控温。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各类公务活动开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派车审批制度,倡导绿色出行,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派次。鼓励和推动文明、节俭举办活动。(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
(十一)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引导企业提升绿色创新水平,研发和引进先进适用的绿色低碳技术,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生产、使用。支持龙头企业、高校、 (略) 所等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智能技术、数字技术等研发推广和转化应用,提升餐饮、居住、交通、物流和商品生产等重点领域智慧化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推动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绿色创新和转型,带动上游供应商和服务商生产领域绿色化改造,鼓励下游企业、商户和居民自觉开展绿色采购。鼓励国有企业率先组织实施绿色供应链转型,积极申报国家绿色供 (略) 级绿色供应链企业。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产品标准和各环节监管体系。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信息平台,收集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回收等过程的数据,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实现生产企业、供应商、回收商以及政府部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国资办、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完善绿色物流设施设备,推动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积极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优先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的包装材料,大力推广使用循环箱和环保袋,淘汰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避免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推广应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可循环配送箱、“瘦身胶带”等快递包装产品。 (略) 场方式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提高包装物重复利用率和资源化率。在邮政快递网点全面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通过源头绿色供应为主、末端回收为辅的方式,稳步推进快递包装回收循环利用。 (略) 绿色配送体系,完善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配套设施,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运输。到 2025 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95%,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区发改局、交通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数字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闲置资源盘活共享。推动发展出行、住宿、货运等领域共享经济,鼓励闲置物品共享交换。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国家二手车 (略) 通办便利化措施,扩大二手车流通。积极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规范开展二手商品在线交易,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鼓励二手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区发改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统一废旧物资回收车辆标识, (略) 配送网络,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对电器电子、铅蓄电池、动力电池和纸基复合包装物等实施生产者延伸制度。支持推动废旧家电回收行业发展,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健全完善乡村回收网络,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扶持建设一批秸秆、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储运及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融入“ (略) ”建设,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到 2025年,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8%,鞋服行业工业边角料回收利用率达到 95%;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3%和96%以上,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到 85%和8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区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公安局荔城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卫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
(十六)强化法规规章支撑。严格遵守国家绿色消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倡导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消费者等各主体责任义务。(区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标准认证工作。推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工作,提升绿色标识产品 (略) 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落实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制度,引导提高绿色能源在居住、交通、公共机构等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落实国家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以及工业原辅材料和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限量标准。落实好水效等“领跑者”制度和标准,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绿色化水平。(区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工作。落实国家绿色消费统计制度要求,加强对全区绿色消费的数据收集、统计监测和分析预测。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指数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探索开展我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绿色消费水平和发展情况评价工作。(区发改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积极融入全国绿色消费信息平台。大力推广使用平台功能,转发、宣传及推广国家绿色低碳产品清单和购买指南,提高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消费透明度,引导并便利机构、消费者等选择和采购。(区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
(二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落实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优化政策办理服务,提高优惠享受精准性。鼓励对智能家电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政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发展绿色消费金融服务,为生产、销售、购买绿色低碳产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面向绿色建筑领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人民银行荔城支行)
(二十二)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落实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建立健全餐饮企业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推行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健全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收费制度。(区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 (略) 场化激励措施。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销售平台制定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激励办法,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等开展绿色消费行动,推出更丰富的绿色低碳产品和绿色消费场景。 (略) 场主体通过以旧换新、抵押金等方式回收废旧物品。(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低碳产品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格执行短视频直播、直播带货等网络育播标准,规范直播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数据流量造假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禁止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制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倡导理性、健康的直播文化,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承担地方主体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促进绿色消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区发改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本方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略) 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习惯,厚植绿色消费社会文化基础。推进绿色消费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开展“绿色消费宣传周”等活动,引导职工、学生和居民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等绿色消费实践。推动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绿色消费公益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机关事务中心、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注重经验推广。及时总结推广各 (略) 场主体促进绿色消费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机构举办绿色消费主题论坛、展览等活动,促进绿色消费理念、经验、政策等的研讨、交流与传播,进一步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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