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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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迁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YB5YC84

法定代表人:张德新

地? ? 址:泗洪县上塘镇石庄村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日我局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对宿迁 (略) (以下简称“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经**日、5月23日及5月24日数日核查发现,你公司擅自堆放固废。因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垃圾清运,所以自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一直同宿迁人秦勇、张崇良给 (略) 清运、转运工业垃圾,垃圾转运暂存至泗洪县孙园镇薛岗村12组空地,而后转给砖厂加工成水泥砖。

你公司问题为擅自堆放工业固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凭: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2.调查询问笔录4份;3.现场照片(图片、音像资料)7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5.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6.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2份;7.其他等证据证明。

我局 (略) 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宿环罚告字〔2023〕(4)23号),你公司于**日签收。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略)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你公司擅自堆放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向国库缴纳罚款,缴款后我局将采用短信息方式 (略) 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上。你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之规定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宿迁分行

户??? 名: (略) 财政局国库处

帐??? 号:*

三、关于责令整改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 (略) 宿 (略) 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宿迁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YB5YC84

法定代表人:张德新

地? ? 址:泗洪县上塘镇石庄村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日我局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对宿迁 (略) (以下简称“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略) 存在以下问题:

经**日、5月23日及5月24日数日核查发现,你公司擅自堆放固废。因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垃圾清运,所以自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一直同宿迁人秦勇、张崇良给 (略) 清运、转运工业垃圾,垃圾转运暂存至泗洪县孙园镇薛岗村12组空地,而后转给砖厂加工成水泥砖。

你公司问题为擅自堆放工业固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凭: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2.调查询问笔录4份;3.现场照片(图片、音像资料)7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5.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6.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2份;7.其他等证据证明。

我局 (略) 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宿环罚告字〔2023〕(4)23号),你公司于**日签收。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略)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略)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你公司擅自堆放工业固废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向国库缴纳罚款,缴款后我局将采用短信息方式 (略) 提供的联系人手机号上。你公司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之规定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宿迁分行

户??? 名: (略) 财政局国库处

帐??? 号:*

三、关于责令整改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 (略) 宿 (略) 提起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 (略) 强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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