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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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9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调整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规划范围复函的通知》(国办函〔2013〕84号)及《广东检验检疫局推进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粤检通(2013)761号)的要求, (略) (略) 拟投资5475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18%)在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中区的保税功能区内西侧建设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7605 m2;内设海关查验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海关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和卡口等区域,总建筑面积* m2。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查验中心5~6层,属国家质检总局水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即广东进出口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属P2实验室),建筑面积为3932 m2,用于白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检验检疫服务工作。实验区内分设易制毒室、易制爆室、试剂室、高温室、有机前处理室、天平房、液质、液相分析室、ICP-MG分析室、气质、气相分析室、光谱分析室、基础理化室、数据处理室、纯水间,另设易爆气体房、废液暂存室、样品制备间、留样间、惰性气体房、标物室、耗材间等;配置一批实验、检验用设备。配方样品采用投料、加热搅拌、提取及净化、自然冷却、器皿清洗等工序制备,检测项目主要有细菌培养和鉴定检测、孔雀石绿、结晶紫和呋喃类药物残留的检测、重金属的检测以及分子生物学检测等,年检测样品批次约16700批,其中:致病微生物检测5000批、水生动物疫病检测2000批、寄生虫检测3000批、农药兽药残留检测700批、重金属残留检测6000批等。本项目配设员工8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环评机构

(略) 番禺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重金属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其他检验的首次清洗废水定期交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高压灭菌冷凝废水、其他检验的实验器皿及仪器二次清洗废水、实验室人员洗手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等均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混凝+沉淀+调节+厌氧+好氧+MBBR+沉淀+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 m3/d)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
二、项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无机废气均通过通风橱抽风系统收集,其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29 m高排气筒(DA001-004)排放;无机废气经酸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9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带菌的检测项目在检测过程产生的带病原体气溶胶采用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管(DA006-009)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系物及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经墙体隔声,并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综合处理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灭活后交由回收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废弃一次性用品、废实验器具、废活性炭、废弃实验材料、废紫外灯管均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9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0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调整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规划范围复函的通知》(国办函〔2013〕84号)及《广东检验检疫局推进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粤检通(2013)761号)的要求, (略) (略) 拟投资5475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0.18%)在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中区的保税功能区内西侧建设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7605 m2;内设海关查验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海关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和卡口等区域,总建筑面积* m2。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二期)查验平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查验中心5~6层,属国家质检总局水产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即广东进出口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属P2实验室),建筑面积为3932 m2,用于白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检验检疫服务工作。实验区内分设易制毒室、易制爆室、试剂室、高温室、有机前处理室、天平房、液质、液相分析室、ICP-MG分析室、气质、气相分析室、光谱分析室、基础理化室、数据处理室、纯水间,另设易爆气体房、废液暂存室、样品制备间、留样间、惰性气体房、标物室、耗材间等;配置一批实验、检验用设备。配方样品采用投料、加热搅拌、提取及净化、自然冷却、器皿清洗等工序制备,检测项目主要有细菌培养和鉴定检测、孔雀石绿、结晶紫和呋喃类药物残留的检测、重金属的检测以及分子生物学检测等,年检测样品批次约16700批,其中:致病微生物检测5000批、水生动物疫病检测2000批、寄生虫检测3000批、农药兽药残留检测700批、重金属残留检测6000批等。本项目配设员工8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65天。

环评机构

(略) 番禺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重金属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其他检验的首次清洗废水定期交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高压灭菌冷凝废水、其他检验的实验器皿及仪器二次清洗废水、实验室人员洗手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等均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混凝+沉淀+调节+厌氧+好氧+MBBR+沉淀+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50 m3/d)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
二、项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无机废气均通过通风橱抽风系统收集,其中,有机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29 m高排气筒(DA001-004)排放;无机废气经酸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9 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带菌的检测项目在检测过程产生的带病原体气溶胶采用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管(DA006-009)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系物及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经墙体隔声,并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综合处理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灭活后交由回收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废液、废弃一次性用品、废实验器具、废活性炭、废弃实验材料、废紫外灯管均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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