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110kV金马中路主变电所新建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110kV金马中路主变电所新建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8日-2023年0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110kV金马中路主变电所新建工程(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贵安新区 |
建设单位 | (略) 公共交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科正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主变 2×25MVA;110kV 出线间隔 2 个,35kV 出线 4 回,无功补偿2×4Mvar。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后续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拦挡,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错峰使用。(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区时应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减少对工程四周噪声影响 2.扬尘环境保护措施(1)后续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拦挡;(2)施工时合理开挖,对开挖裸露面、材料堆放场地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做好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包装袋、废弃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3.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2)开挖工作避开雨天施工。(3)施工废水采用主体工程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4)施工人员在站内施工时,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主体工程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乱排。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经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处理。(2)后续施工产生土方回收用于主体工程平整及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如材料包装袋、产生的废弃砖块等进行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将变电所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②变电所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③保证变电所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声环境保护措施(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 (略) 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1)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工程变电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袋后定期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处理。(2)变电所事故油及危险废物:变电所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等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变电所设置 40m3事故油池,变电所主变在正常运行期间无事故油产生,如主变发生事故,事故油将排入事故油池中暂存,并交由有危废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8月08日-2023年0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栋8楼0807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110kV金马中路主变电所新建工程(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贵安新区 |
建设单位 | (略) 公共交通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科正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主变 2×25MVA;110kV 出线间隔 2 个,35kV 出线 4 回,无功补偿2×4Mvar。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后续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拦挡,尽量减少建设期声环境影响。(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错峰使用。(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区时应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减少对工程四周噪声影响 2.扬尘环境保护措施(1)后续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场地设置拦挡;(2)施工时合理开挖,对开挖裸露面、材料堆放场地及附近路面洒水、喷淋;(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做好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并用篷布覆盖,减少或避免运输产生扬尘对工程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包装袋、废弃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3.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2)开挖工作避开雨天施工。(3)施工废水采用主体工程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喷洒降尘。(4)施工人员在站内施工时,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主体工程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乱排。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经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点处理。(2)后续施工产生土方回收用于主体工程平整及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如材料包装袋、产生的废弃砖块等进行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 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将变电所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②变电所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③保证变电所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声环境保护措施(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3.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 (略) 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1)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工程变电所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装袋后定期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回收点处理。(2)变电所事故油及危险废物:变电所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等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变电所设置 40m3事故油池,变电所主变在正常运行期间无事故油产生,如主变发生事故,事故油将排入事故油池中暂存,并交由有危废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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