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湖北 (略) 承担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工程概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8569.56万元,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1)湿地修复工程
①退垸还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拟对幺河口附近拆除的围垸养殖的重点区域开展综合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500公顷,其中汉沙垸510公顷,史庄垸561公顷,官墩垸429公顷。
②水生植被恢复
拟地幺河口附近水生植被进行恢复,面积1000公顷,采用从湖滨浅水区域开始种植,逐步向湖心推进的方式进行。
③候鸟栖息地恢复
拟在阳柴湖区域进行候鸟栖息地恢复,恢复面积280公顷。
④岸线生态隔离带示范
拟开展岸线生态隔离带示范工程,总长约为10公里,其中洪湖围堤新斗段5.3公里,官墩河段4.7公里。
⑤入湖口净化湿地
拟在洪湖主要入湖口构建入湖口净化湿地280公顷,其中野猫沟230公顷,东港子50公顷。
(2)湿地保护工程
①保护管理站
拟建保护管理站2个,每个保护管理站占地200平方米,上下两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800平方米。维修保护管理站1处。
②管护点
拟建*地管护点3个,分别位于蓝田生态园、幺河口和挖沟子,每个*地管护点150平方米,单层设计,钢混结构,建筑总面积450平方米;同时拟设水上管护点3个。
③管护设备
拟为保护管理站及管护点配备相应管护设备,包括计算机、对讲机、摄像机、GPS仪、望远镜等,共计264台/套。
④确界立标
拟新增功能区界标100个,复位加固功能区界标400个;新增界碑10个,扶正维修界碑160个;新增保护区界桩1040个。
⑤巡护艇
拟为新建管理站和管护点配置巡护艇8艘。
⑥护航道疏浚
拟在湖滨浅水区域对3条巡护航道进行疏浚,共计32公里。其中张家湖至野猫沟10公里;金坛至幺河口10公里;张大口闸向东北7公里,向西南5公里。
⑦管护码头
拟新建桐梓管护码头1处,维修改造金坛湖码头1处。
(3)生态监测工程
拟在野猫沟、东港子河、幺河口、新堤排水河、小港河新设5个水文、水质监测点;在蓝田河和清水堡设2处水下生态监测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新堤大道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沙嘴办事处前通路新街商业街内二129号(环保)
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湖北 (略) 承担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工程概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8569.56万元,主要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1)湿地修复工程
①退垸还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拟对幺河口附近拆除的围垸养殖的重点区域开展综合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500公顷,其中汉沙垸510公顷,史庄垸561公顷,官墩垸429公顷。
②水生植被恢复
拟地幺河口附近水生植被进行恢复,面积1000公顷,采用从湖滨浅水区域开始种植,逐步向湖心推进的方式进行。
③候鸟栖息地恢复
拟在阳柴湖区域进行候鸟栖息地恢复,恢复面积280公顷。
④岸线生态隔离带示范
拟开展岸线生态隔离带示范工程,总长约为10公里,其中洪湖围堤新斗段5.3公里,官墩河段4.7公里。
⑤入湖口净化湿地
拟在洪湖主要入湖口构建入湖口净化湿地280公顷,其中野猫沟230公顷,东港子50公顷。
(2)湿地保护工程
①保护管理站
拟建保护管理站2个,每个保护管理站占地200平方米,上下两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800平方米。维修保护管理站1处。
②管护点
拟建*地管护点3个,分别位于蓝田生态园、幺河口和挖沟子,每个*地管护点150平方米,单层设计,钢混结构,建筑总面积450平方米;同时拟设水上管护点3个。
③管护设备
拟为保护管理站及管护点配备相应管护设备,包括计算机、对讲机、摄像机、GPS仪、望远镜等,共计264台/套。
④确界立标
拟新增功能区界标100个,复位加固功能区界标400个;新增界碑10个,扶正维修界碑160个;新增保护区界桩1040个。
⑤巡护艇
拟为新建管理站和管护点配置巡护艇8艘。
⑥护航道疏浚
拟在湖滨浅水区域对3条巡护航道进行疏浚,共计32公里。其中张家湖至野猫沟10公里;金坛至幺河口10公里;张大口闸向东北7公里,向西南5公里。
⑦管护码头
拟新建桐梓管护码头1处,维修改造金坛湖码头1处。
(3)生态监测工程
拟在野猫沟、东港子河、幺河口、新堤排水河、小港河新设5个水文、水质监测点;在蓝田河和清水堡设2处水下生态监测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新堤大道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 (略)
地址: (略) 沙嘴办事处前通路新街商业街内二129号(环保)
联系人:张女士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湖北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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