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环领先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丰源热电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等2个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3年8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环领先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丰源热电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等2个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中环领 (略) | 中环领 (略) 拟在现有厂区实施“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该项目在现有新8英寸厂房内建设,依托现有动力站、*类车间、制氢站、制氮站、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库、事故池等,新建循环冷却塔、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气治理设施,购置生产设备562台(套),包括硅片表面腐蚀设备、硅片边缘处理设备、硅片表面减薄设备、硅片表面处理设备、硅片表面注入机、硅片退火设备、硅片氧化设备、硅片最终清洗机、硅片减薄清洗机、外延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外延硅片、SOI硅片合计297.36万片。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4月18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5月6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9日和5月10日两次在“现代快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5月4日至5月18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6月8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外延、清洗等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气、氟化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酸、三氯氢硅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排放限值,硅片外延、清洗等工艺、废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氯气、氟化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含氨废水经含氨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腔室清理含铵废水、8英寸厚外延尾气处理器排水、酸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解池+A/O池+二沉池);部分酸性废水(含8英寸外延尾气处理器排水、盐酸酸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酸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一并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含氟废水、碱喷淋废水经“二级除氟沉淀系统+A/O”工艺处理后,经含氟废水专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单独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接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2电子专用材料-硅单晶材料要求。硅片臭氧冲洗排水回用于臭氧冲洗,漂洗水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倒角和研磨含砂废水经含砂废水回用站处理、部分酸性废水经酸碱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废气喷淋水、地面冲洗水等。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排水管道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厂界四周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设备,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2 | 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 | 大丰港经济区造纸产业园 | (略) | 丰源热电5#、6#机组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5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煤粉炉)+2×5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取水系统、冷却系统、供排水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供热管网、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贮运工程包括燃料运输、贮煤场、灰场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等。工程采用三港调度河地表水和园区中水作为水源,地表水取水和原水处理依托现有设施,新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煤炭运输依托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工程,接卸后经汽车运至现有干煤棚。新建渣仓、干灰库和脱硫石膏仓库,不设永久性灰渣场,拟租赁 (略) 原料库等作为事故灰渣场。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19年4月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6月25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和6月30日两次在“扬字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7月16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中的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承诺执行更严格的标准限值,分别不高于5 mg/m3、25 mg/m3、35mg/m3,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限值;氨逃逸不高于2.5mg/m3,低矮点源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氨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酸碱再生废水中和后用于烟气脱硫系统;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少量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剩余去烟道利用高温烟气喷雾蒸发;锅炉排污水回用至冷却塔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超滤反冲洗排水回用至原水预处理系统原水池,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含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反渗透浓水回用于煤场喷洒用水、输煤系统冲洗用水、烟气脱硫系统,剩余部分回用至原水预处理系统清水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脱硫废水污泥、废滤袋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库、工业废水池、污水收集管网、事故油池、柴油罐区基础、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设备,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江东北路176号,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中环领 (略) | 中环领 (略) 拟在现有厂区实施“高速低功耗集成电路用高端硅基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项目”,该项目在现有新8英寸厂房内建设,依托现有动力站、*类车间、制氢站、制氮站、废水处理系统、固废暂存库、事故池等,新建循环冷却塔、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气治理设施,购置生产设备562台(套),包括硅片表面腐蚀设备、硅片边缘处理设备、硅片表面减薄设备、硅片表面处理设备、硅片表面注入机、硅片退火设备、硅片氧化设备、硅片最终清洗机、硅片减薄清洗机、外延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外延硅片、SOI硅片合计297.36万片。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4月18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5月6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9日和5月10日两次在“现代快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5月4日至5月18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6月8日,建设单位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外延、清洗等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气、氟化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酸、三氯氢硅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排放限值,硅片外延、清洗等工艺、废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氯气、氟化物、氯化氢、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含氨废水经含氨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腔室清理含铵废水、8英寸厚外延尾气处理器排水、酸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解池+A/O池+二沉池);部分酸性废水(含8英寸外延尾气处理器排水、盐酸酸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浓水、酸碱废水回用系统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一并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含氟废水、碱喷淋废水经“二级除氟沉淀系统+A/O”工艺处理后,经含氟废水专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单独接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接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 (略) 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2电子专用材料-硅单晶材料要求。硅片臭氧冲洗排水回用于臭氧冲洗,漂洗水回用于纯水制备系统,倒角和研磨含砂废水经含砂废水回用站处理、部分酸性废水经酸碱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废气喷淋水、地面冲洗水等。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污水排水管道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厂界四周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设备,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2 | 热电联产项目(5#、6#机组) | 大丰港经济区造纸产业园 | (略) | 丰源热电5#、6#机组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52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煤粉炉)+2×5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包括取水系统、冷却系统、供排水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供热管网、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贮运工程包括燃料运输、贮煤场、灰场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及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等。工程采用三港调度河地表水和园区中水作为水源,地表水取水和原水处理依托现有设施,新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煤炭运输依托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工程,接卸后经汽车运至现有干煤棚。新建渣仓、干灰库和脱硫石膏仓库,不设永久性灰渣场,拟租赁 (略) 原料库等作为事故灰渣场。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19年4月18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6月25日,建设单位在江苏环保公众网网站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和6月30日两次在“扬字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3年6月30日至7月13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3年7月16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燃煤锅炉烟气中的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承诺执行更严格的标准限值,分别不高于5 mg/m3、25 mg/m3、35mg/m3,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限值;氨逃逸不高于2.5mg/m3,低矮点源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氨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酸碱再生废水中和后用于烟气脱硫系统;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少量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剩余去烟道利用高温烟气喷雾蒸发;锅炉排污水回用至冷却塔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超滤反冲洗排水回用至原水预处理系统原水池,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含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反渗透浓水回用于煤场喷洒用水、输煤系统冲洗用水、烟气脱硫系统,剩余部分回用至原水预处理系统清水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脱硫废水污泥、废滤袋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库、工业废水池、污水收集管网、事故油池、柴油罐区基础、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设备,确保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