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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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橡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套汽车橡胶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88号

建设单位

(略) 保定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石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4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 (略) 保定分公司已整合“ (略) (略) 年产 30 万套皮卡、SUV 及轿车橡胶件项目”和“ (略) (略) 年产 30 万套铁件加工项目”,本次改建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淘汰厂区现有年产 30 万套皮卡、SUV 及轿车铁件产品产能,淘汰厂区现有的减震件等橡胶件产品产能,保留年产 30 万套汽车橡胶产品密封条产能,利用厂区内闲置土地建设密封条车间,对炼胶车间进行改造,保留现有炼胶车间炼胶生产线,对炼胶车间减震件、铁件相关生产设施进行拆除,炼胶车间密封条生产线相关生产设施搬至密封条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橡胶产品 30 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抛丸废气治理设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在挖掘土方、堆放建筑材料、车辆运输等施工环节中均会产生扬尘。施工时间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 (略) 2022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2022〕149 号)、《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且由于施工期短,施工内容少,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二)废水

本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拆除过程中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处理完全后再进行生产设备拆除,污水处理站废水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杂用污水,同时还产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因此,施工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将有不同的机械进驻现场,设备部件运输、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值较高。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拆除过程中生产线积存的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在一般固废区暂存,收集后外售。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建筑垃圾等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炼胶车间产生的废气有上料废气、配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TPV挤出造粒废气。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储罐上料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尘管道+16套小布袋除尘器”处理(每个储罐各设1套小布袋除尘器);小料配料废气采用“密闭间+集气罩+集尘管道+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硫化剂、促进剂配料废气采用“密闭间+集气罩+集尘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大密炼机密炼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尘管道+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小密炼机密炼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气装置+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开炼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软帘”收集;二段开炼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软帘”收集;TPV 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PV 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所有收集或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进入 1 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 1 根 30m 高排气筒(P1)排放。

挤出生产线加热挤出、硫化工序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本项目共设 4 条挤出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引入1 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分别经过各自15m 高排气筒(P2、P3)排放。

接合、喷涂、固化工序会产生废气,本项目接合工序分为热接和冷接两种方式,热接采用电加热,接合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冷接过程单纯采用低温冷模设备对接合件进行接合,无废气产生。本项目挤出生产线橡胶件喷涂固化工序和接合件角部喷涂固化工序使用相同的涂料,均含有少量有机溶剂,喷涂固化工序有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喷涂、固化废气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后与热接合工序废气引入 1 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上料,小料配料,硫化剂、促进剂配料,大密炼机密炼,小密炼机密炼,开炼、二段开炼、TPV 挤出、TPV 挤出造粒、加热挤出、硫化、挤出喷涂、角部喷涂固化、接合(热接)等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采取车间密闭的措施来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项目)要求。

(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上料机、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硫化机及风机等,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三)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废水全部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200L桶、油水混合物、不合格品、废机头料、16-18L桶、沾染废物、废边角料、废芯材;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UV灯管;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废包装、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机头料、废芯材、除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存放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200L桶、油水混合物、16-18L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UV灯管,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危废间、油罐区、油品库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危废间、油罐区、油品库均已建设,为依托现有设施,均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10-10cm/s 要求,危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炼胶车间已建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s 要求,密封条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效果或参照 GB 16889 执行。检验室、办公区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万套汽车橡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12—* 传真:0312-*

通讯地址: (略) 莲池区南二环路680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套汽车橡胶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88号

建设单位

(略) 保定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石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4万元。

建设规模与内容: (略) 保定分公司已整合“ (略) (略) 年产 30 万套皮卡、SUV 及轿车橡胶件项目”和“ (略) (略) 年产 30 万套铁件加工项目”,本次改建对现有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淘汰厂区现有年产 30 万套皮卡、SUV 及轿车铁件产品产能,淘汰厂区现有的减震件等橡胶件产品产能,保留年产 30 万套汽车橡胶产品密封条产能,利用厂区内闲置土地建设密封条车间,对炼胶车间进行改造,保留现有炼胶车间炼胶生产线,对炼胶车间减震件、铁件相关生产设施进行拆除,炼胶车间密封条生产线相关生产设施搬至密封条车间,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橡胶产品 30 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抛丸废气治理设施),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为在挖掘土方、堆放建筑材料、车辆运输等施工环节中均会产生扬尘。施工时间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2020〕第 1 号)、《 (略) 2022 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建质安函〔2022〕149 号)、《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且由于施工期短,施工内容少,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二)废水

本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拆除过程中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处理完全后再进行生产设备拆除,污水处理站废水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杂用污水,同时还产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因此,施工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将有不同的机械进驻现场,设备部件运输、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值较高。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现已拆除现有橡胶减震件生产线设备,现有铁件生产线设备及现有处理设施。拆除过程中生产线积存的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在一般固废区暂存,收集后外售。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建筑垃圾等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炼胶车间产生的废气有上料废气、配料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TPV挤出造粒废气。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储罐上料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尘管道+16套小布袋除尘器”处理(每个储罐各设1套小布袋除尘器);小料配料废气采用“密闭间+集气罩+集尘管道+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硫化剂、促进剂配料废气采用“密闭间+集气罩+集尘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大密炼机密炼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尘管道+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小密炼机密炼废气采用“设备密闭+集气装置+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开炼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软帘”收集;二段开炼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软帘”收集;TPV 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PV 挤出造粒废气采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所有收集或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进入 1 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 1 根 30m 高排气筒(P1)排放。

挤出生产线加热挤出、硫化工序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本项目共设 4 条挤出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引入1 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分别经过各自15m 高排气筒(P2、P3)排放。

接合、喷涂、固化工序会产生废气,本项目接合工序分为热接和冷接两种方式,热接采用电加热,接合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冷接过程单纯采用低温冷模设备对接合件进行接合,无废气产生。本项目挤出生产线橡胶件喷涂固化工序和接合件角部喷涂固化工序使用相同的涂料,均含有少量有机溶剂,喷涂固化工序有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喷涂、固化废气用集气罩+集尘管道收集后与热接合工序废气引入 1 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上料,小料配料,硫化剂、促进剂配料,大密炼机密炼,小密炼机密炼,开炼、二段开炼、TPV 挤出、TPV 挤出造粒、加热挤出、硫化、挤出喷涂、角部喷涂固化、接合(热接)等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采取车间密闭的措施来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项目)要求。

(二)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上料机、密炼机、开炼机、挤出机、硫化机及风机等,针对噪声源特点采取加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三)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废水全部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园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200L桶、油水混合物、不合格品、废机头料、16-18L桶、沾染废物、废边角料、废芯材;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UV灯管;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废包装、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机头料、废芯材、除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存放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200L桶、油水混合物、16-18L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铅蓄电池、废UV灯管,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危废间、油罐区、油品库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危废间、油罐区、油品库均已建设,为依托现有设施,均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10-10cm/s 要求,危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炼胶车间已建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s 要求,密封条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效果或参照 GB 16889 执行。检验室、办公区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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