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宏华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宏华百锦 (略) 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3、建设地点: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万元,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3m2土地建设高端家纺产品智能工厂。根据智能化工厂建设规划及要求,新建生产车间、研发设计大楼、智能仓储中心等,购置行业先进的J型水洗机、平幅水洗机、数码转印机、数码直喷印花机、定型机、全自动家纺等设备,同时配置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工艺自动管理、半制品快速检测、智能仓储物流等智能系统,打造具有ERP计划管理系统、MES执行管理系统及SFC现场自动化系统有机结合的现代化智能家纺企业,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数码家纺产品8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相对产污车间距离/m | |||
X | Y | ||||||||||
1 | 夹浦村 | 溪南 | 119°55′48.53″ | 31°6′2.500″ | 居民 | 约120户,360人 | 人群健康、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ENE | 70 | 90 |
2 | 卢家荡 | 119°55′40.108″ | 31°6′15.323″ | 居民 | 约10户,30人 | N | 310 | 360 | |||
2 | 太平桥村 | 吴家湾 | 119°55′40.765″ | 31°5′47.050″ | 居民 | 约80户,240人 | S | 97 | 180 | ||
3 | 下无胥 | 119°55′25.624″ | 31°5′52.612″ | 居民 | 约24户,72人 | S | 13 | 110 | |||
4 | 太平桥 | 119°55′24.620″ | 31°5′44.057″ | 居民 | 约90户,270人 | S | 125 | 140 | |||
5 | 徐家浜 | 119°55′23.075″ | 31°5′38.177″ | 居民 | 约30户,90人 | S | 410 | 420 | |||
6 | 上无胥 | 119°55′19.599″ | 31°5′57.112″ | 居民 | 约150户,450人 | W | 45 | 109 | |||
7 | 喜鹊斗村 | 119°55′32.171″ | 31°6′13.238″ | 居民 | 约8户,30人 | N | 200 | 23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化纤类家纺套装产生的纤尘废气、定型废气、定型机燃烧废气、打印废气、数码转移印花废气、柔软拍打机燃烧废气;生产全棉类家纺套装产生的上浆定型废气、定型机燃烧废气、数码直喷印花废气、蒸化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上述各股废气收集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居民等影响可接受。
2、本项目废水分质收集,分质处理。
本项目不含氮污水主要是化纤类家纺套装生产产生的水洗废水、脱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不含氮废水经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纳管标准执行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长兴 (略) 污水处理厂尾水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含氮废水主要是全棉类家纺套装生产产生的印花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含氮废水经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印花水洗工序,另外50%排入长 (略) 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回用于区域喷水织机,不外排环境。
3、本项目废包装桶原料厂家回收,废印花纸、废边角布料、污泥、废膜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营运期间,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效果 | |
环境空气 | DA001 | 1#厂房3层、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柔软拍打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1、TA002)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1)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2 | 2#厂房3层、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柔软拍打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3、TA004)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2)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3 | 3#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5、TA006)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3)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4 | 4#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7、TA008)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4)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5 | 6#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1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9)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5)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6 | 1#厂房3层、2#厂房3层:数码转移印花废气 | 非*烷总烃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喷淋装置(TA0010)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6)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臭气浓度 | |||||
DA007 | 6#厂房3、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3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11、TA012、TA013)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7)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DA008 | 6#厂房2、3、4层,7#厂房2层: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废气 | 非*烷总烃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喷淋(TA014)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8)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臭气浓度 | |||||
DA009 | 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废气收集后经1套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1根8m高(DA009)烟囱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及《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湖政办发[2019]13号)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DA010 | 污水处理站废气 | 氨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一级水喷淋+氧化塔+二级碱喷淋+负离子除臭净化系统(TA016)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10)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硫化氢 | |||||
无组织(厂界) | 非*烷总烃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颗粒物 | / | ||||
臭气浓度 | /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
氨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硫化氢 | / | ||||
无组织(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水环境 | DW001(不含氮废水及生活污水) | pH、CODcr、BOD5、SS | 自建一套处理能力6200t/d的不含氮污水处理站,采用冷却+混凝沉淀+A/O+浸没式超滤+RO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 企业回用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标准; 纳管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 | |
含氮废水 | pH、CODcr、BOD5、NH3-N、有机氮、总氮、磷酸盐、SS和色度 | 自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600t/d的含氮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A/O+浸没式超滤+RO工艺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纳入长 (略) 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回用区域喷水织机,不外排 | 企业回用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标准; 长 (略) 进水水质标准和出水水质标准执行《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日处理1.2万吨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的标准 | ||
声环境 | 噪声 | Leq(A) |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③在厂房内部合理布置相关的生产设备。 ④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⑤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生产作业时尽量关好门窗。 | 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桶原料厂家回收,废印花纸、废边角布料、污泥、废膜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生产废水采用明沟明管收集,并对沟渠、管道采取防沉降、防折断以及防渗、防腐措施,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 ②工艺废水采用专管收集、输移,废液输送泵建议采用耐腐蚀泵;不同废水的收集管采用不同颜色标出。 ③应注意药剂、危险废物等包装的完好性和密封性。 ④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加大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在强化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的同时,企业保证预警、监控设施到位,配备救护设备;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宏华百锦 (略) 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项目经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区域规划等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从环保审批原则及建设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在建设地点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张贴和政务网公开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单位地址: (略) - (略) -余杭区-良渚街道洋帆商务中心1幢2001室-1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通讯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2-*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8月8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宏华百锦 (略) 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3、建设地点: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万元,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3m2土地建设高端家纺产品智能工厂。根据智能化工厂建设规划及要求,新建生产车间、研发设计大楼、智能仓储中心等,购置行业先进的J型水洗机、平幅水洗机、数码转印机、数码直喷印花机、定型机、全自动家纺等设备,同时配置生产工艺在线采集、智能化工艺自动管理、半制品快速检测、智能仓储物流等智能系统,打造具有ERP计划管理系统、MES执行管理系统及SFC现场自动化系统有机结合的现代化智能家纺企业,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数码家纺产品8000万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相对产污车间距离/m | |||
X | Y | ||||||||||
1 | 夹浦村 | 溪南 | 119°55′48.53″ | 31°6′2.500″ | 居民 | 约120户,360人 | 人群健康、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ENE | 70 | 90 |
2 | 卢家荡 | 119°55′40.108″ | 31°6′15.323″ | 居民 | 约10户,30人 | N | 310 | 360 | |||
2 | 太平桥村 | 吴家湾 | 119°55′40.765″ | 31°5′47.050″ | 居民 | 约80户,240人 | S | 97 | 180 | ||
3 | 下无胥 | 119°55′25.624″ | 31°5′52.612″ | 居民 | 约24户,72人 | S | 13 | 110 | |||
4 | 太平桥 | 119°55′24.620″ | 31°5′44.057″ | 居民 | 约90户,270人 | S | 125 | 140 | |||
5 | 徐家浜 | 119°55′23.075″ | 31°5′38.177″ | 居民 | 约30户,90人 | S | 410 | 420 | |||
6 | 上无胥 | 119°55′19.599″ | 31°5′57.112″ | 居民 | 约150户,450人 | W | 45 | 109 | |||
7 | 喜鹊斗村 | 119°55′32.171″ | 31°6′13.238″ | 居民 | 约8户,30人 | N | 200 | 23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化纤类家纺套装产生的纤尘废气、定型废气、定型机燃烧废气、打印废气、数码转移印花废气、柔软拍打机燃烧废气;生产全棉类家纺套装产生的上浆定型废气、定型机燃烧废气、数码直喷印花废气、蒸化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上述各股废气收集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居民等影响可接受。
2、本项目废水分质收集,分质处理。
本项目不含氮污水主要是化纤类家纺套装生产产生的水洗废水、脱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不含氮废水经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送长兴 (略) 处理。纳管标准执行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长兴 (略) 污水处理厂尾水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含氮废水主要是全棉类家纺套装生产产生的印花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含氮废水经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印花水洗工序,另外50%排入长 (略) 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回用于区域喷水织机,不外排环境。
3、本项目废包装桶原料厂家回收,废印花纸、废边角布料、污泥、废膜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目废物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营运期间,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效果 | |
环境空气 | DA001 | 1#厂房3层、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柔软拍打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1、TA002)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1)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2 | 2#厂房3层、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柔软拍打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3、TA004)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2)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3 | 3#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5、TA006)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3)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4 | 4#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2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7、TA008)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4)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5 | 6#厂房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1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09)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5)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DA006 | 1#厂房3层、2#厂房3层:数码转移印花废气 | 非*烷总烃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喷淋装置(TA0010)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6)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臭气浓度 | |||||
DA007 | 6#厂房3、4层:定型废气、定型燃烧废气 | 染整油烟 | 废气收集后经3套多级喷淋预洗涤+洗涤预处理+一级离心脱尘+二级洗涤脱尘+废气导流切割+高压静电+碱喷淋除臭+水冷却脱白(TA011、TA012、TA013)处理后在通过1根排气筒(DA007)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颗粒物 | |||||
VOCs | |||||
臭气浓度 | |||||
二氧化硫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 | ||||
氮氧化物 | |||||
氨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DA008 | 6#厂房2、3、4层,7#厂房2层: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废气 | 非*烷总烃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两级水喷淋(TA014)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8)楼顶(距地面约30m)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及《 (略) 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绿色准入指导意见(试行)》(浙环函[2021]64号) | |
臭气浓度 | |||||
DA009 | 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废气收集后经1套自带的低氮燃烧装置(TA015)处理后通过1根8m高(DA009)烟囱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及《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湖政办发[2019]13号) |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DA010 | 污水处理站废气 | 氨 | 废气收集后经1套一级水喷淋+氧化塔+二级碱喷淋+负离子除臭净化系统(TA016)处理后通过1根15m(DA010)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硫化氢 | |||||
无组织(厂界) | 非*烷总烃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颗粒物 | / | ||||
臭气浓度 | /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
氨 |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
硫化氢 | / | ||||
无组织(厂区内) | 非*烷总烃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
水环境 | DW001(不含氮废水及生活污水) | pH、CODcr、BOD5、SS | 自建一套处理能力6200t/d的不含氮污水处理站,采用冷却+混凝沉淀+A/O+浸没式超滤+RO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 | 企业回用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标准; 纳管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 | |
含氮废水 | pH、CODcr、BOD5、NH3-N、有机氮、总氮、磷酸盐、SS和色度 | 自建一套处理能力为1600t/d的含氮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A/O+浸没式超滤+RO工艺处理,其中50%进入回用水池回用到水洗工序,另外50%纳入长 (略) 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回用区域喷水织机,不外排 | 企业回用水质参考《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标准; 长 (略) 进水水质标准和出水水质标准执行《长兴县夹浦镇陶家湾日处理1.2万吨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的标准 | ||
声环境 | 噪声 | Leq(A) |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③在厂房内部合理布置相关的生产设备。 ④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⑤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生产作业时尽量关好门窗。 | 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桶原料厂家回收,废印花纸、废边角布料、污泥、废膜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生产废水采用明沟明管收集,并对沟渠、管道采取防沉降、防折断以及防渗、防腐措施,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 ②工艺废水采用专管收集、输移,废液输送泵建议采用耐腐蚀泵;不同废水的收集管采用不同颜色标出。 ③应注意药剂、危险废物等包装的完好性和密封性。 ④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加大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在强化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的同时,企业保证预警、监控设施到位,配备救护设备;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宏华百锦 (略) 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00万套高端数码家纺产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项目经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区域规划等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从环保审批原则及建设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在建设地点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张贴和政务网公开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地址: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单位地址: (略) - (略) -余杭区-良渚街道洋帆商务中心1幢2001室-1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通讯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2-*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宏华百锦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8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