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8日拟作出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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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8日拟作出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8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

辽宁华策建设 (略)

项 (略) (略) 康平县小城子镇腰段村。项目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林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康平县小城子镇安居水泥制品加工厂闲置场地,总占地面积为19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1座配料搅拌车间、1座砂石储存库、水泥筒仓、浇筑养护区、成品暂存区、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以砂子、水泥、石子、钢筋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投料搅拌、钢筋绑扎、浇筑、振捣、定型养护、脱模等工序,年产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房100间。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竣工投产。

劳动定员4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天。

项 (略) 政设施,供水外购,冬季不生产,生产供热生物质锅炉提供。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原料装卸、贮存、铲车运输、水泥筒仓呼吸、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锅炉烟气。

项目水泥在密闭筒仓内储存,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投料、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标准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原料装卸、贮存过程在全封闭储存库中进行,设置水喷淋装置。铲车运输产生的废气通过喷淋、道路硬化等措施处理,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养护冷凝水及生活污水等。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养护冷凝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和生产搅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风机、水泵、振捣棒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器收集尘、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混凝土边角料、废脱模剂桶和生活垃圾等。

生物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器收集尘、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混凝土边角料、废脱模剂桶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等回用于生产,其余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搅拌机清洗区域、一般固废间、锅炉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8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联系地址: (略) 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康平县

康平县小城子镇昌融水泥制品加工厂

辽宁华策建设 (略)

项 (略) (略) 康平县小城子镇腰段村。项目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林地。

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康平县小城子镇安居水泥制品加工厂闲置场地,总占地面积为19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1座配料搅拌车间、1座砂石储存库、水泥筒仓、浇筑养护区、成品暂存区、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以砂子、水泥、石子、钢筋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投料搅拌、钢筋绑扎、浇筑、振捣、定型养护、脱模等工序,年产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房100间。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预计2023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竣工投产。

劳动定员4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00天。

项 (略) 政设施,供水外购,冬季不生产,生产供热生物质锅炉提供。

同意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原料装卸、贮存、铲车运输、水泥筒仓呼吸、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锅炉烟气。

项目水泥在密闭筒仓内储存,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投料、搅拌工序在全封闭搅拌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标准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原料装卸、贮存过程在全封闭储存库中进行,设置水喷淋装置。铲车运输产生的废气通过喷淋、道路硬化等措施处理,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养护冷凝水及生活污水等。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养护冷凝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和生产搅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风机、水泵、振捣棒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器收集尘、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混凝土边角料、废脱模剂桶和生活垃圾等。

生物质锅炉灰渣、锅炉除尘器收集尘、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混凝土边角料、废脱模剂桶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水泥筒仓除尘器收集尘、投料搅拌除尘器收集尘等回用于生产,其余均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搅拌机清洗区域、一般固废间、锅炉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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