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乌拉特中旗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市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创建工作,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2021年被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同年被列为国家第三批国安县创建建试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文件要求,依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考评表》中的59项考核要点,我旗认真开展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创建质量安全旗县取得的成效
一是构建高标准综合检验检测体系。2018年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一处高标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构建了集农畜水产品检测、动植物疫病检测、食品检测、生产环境检测五大功能的综合检测体系。检验检测中心主要以标准化生产园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屠宰场为监测重点,以定量、定性检测方式开展例行检测、监督抽检,做到农畜产品抽检“镇不漏村、村不漏基地”。
二是抓创建树样板。全力创建国家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基地(二狼山白绒山羊)、国家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按照旗委提出的“以工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羊肉、羊绒、肉牛、玉米、小麦、饲草、奶业等重要农畜产品全产业链培育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延链补链壮链优链。创新探索农牧交错带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平衡协同推进模式、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品牌培育共建模式,形成年产值达 30 亿元的羊肉产业、产值达 32 亿元的鲜食玉米产业、产值达 14 亿元的肉牛产业、产值达 2.5 亿元的小麦产业、产值达 2 亿元的羊绒产业。梳理了国家级二狼山白绒山羊现代种业产业园、温更镇亿博特色产业园、乌加河万亩经济林园区等67项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建成投用28个,开工建设28个,持续推进11个。
三是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全旗349家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633家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全程可追溯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要求,提高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监管”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建全完善三级监管服务机制。积极探索新路径、新途径,本着整合资源整合人员的原则,由150名防疫人员兼任协管员,以苏木镇为单位,划定了监管员、协管员、防疫员的责任片区,制定了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协管员职责明确写入防疫员服务内容,明确了监管职责任务,建立了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均溢价超过20%。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精心谋划,完善机制,先后出台了《乌拉特中旗创建国家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旗实施方案》、《乌拉特中旗创建国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安排》、《乌拉特中旗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三级责任机制,形成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的监管新格局,确保具体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高质量推动部署,先后召开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责任主体督导会、调度会等共10余次,通过旗级统筹协调促进创建工作有效进行。
三是审时度势,超前布局,将构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优化农牧业生态环境、推进牧区现代化建设纳入全旗“十四五”总体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比>5%)对相关部门、乡镇进行年终考核,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同时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185.94万元(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53.6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确保监管检测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营造创建氛围。在中旗主干道设立大型秦天柱1个人、山体字1个、主干道大型宣传标语18个、基地醒目宣传牌20个、墙体喷绘1个、楼顶LED、灯杆标语60个,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地等科普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小礼品20000余份,有效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出浓厚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氛围。
三、加强机构建设,打造现代农牧业新高地
一是构建高标准综合检验检测体系。总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一处高标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涵盖集农畜水产品检测、动植物疫病检测、食品检测、生产环境检测五大功能的综合检测体系。目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获得自治区级“双认证”,确定2大类6大项212个参数。其中农畜水产品类5大项196个参数,农残119个参数、兽药残留43个参数、重金属微量元素13个参数、理化指标4个参数、感官17个参数。食品类1项塑化剂16个参数。并完成全旗10个乡镇监管站(7个标准化乡镇站)建设,全面提升我旗检验检测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构建和完善“问责机制、奖惩机制、追溯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等为一体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全旗349家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实现全域监管。同时推进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为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乡镇监管人员共分配22台手持终端,平台纳入114名巡查监管人员、166家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大数据平台开展巡查检查110次,全面提升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手段。
三是加强基层队*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乡镇监管员、协管员队*建设力度,推进苏木乡镇、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对目前的34名旗级农业综合执法人员、47名苏木镇监管员、150名村级协管员组成的监管网络落实职能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台。2023年累计检查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单位32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受理农药使用安全责任、饲料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投诉举报4起,投诉人的诉求均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强力推动大数据智慧监管+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管理模式。依托自治区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推行“合格证+追溯”合二为一开证模式,目前共纳入114名巡查人员、166家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涵盖了辖区内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畜禽屠宰企业。为监管人员共发放了22台手持终端机,通过平台开展巡查检查110次。为14家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电子合格证打印机,推动集团购买、校园食堂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27家。目前我旗主体规模较大的重点产品禽蛋、蔬菜基地基本能规范开具合格证,年开具合格证5000张以上, (略) 产品500吨以上。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扎实推进
2022年:例行监督抽检665批次(其中例行监测336批次、专项抽检200批次、监督抽检129批次),速测完成10955批次(其中农残速测8170批次、瘦肉精检测2785批次),总体监测合格率100%。
2023年:共完成农残速检4500批次(其中完成胶体金速测143份);完成定量监测 414批次,抽检品种涵盖11个重点品种,农药残留检测项目44种、兽残检测项目共有19种,检测合格率100%。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测合格率98%以上的要求。
六、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打造农牧业品牌
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继续实施黄河流域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行动,久久为功抓“四控两化”,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控肥增效方面,分别新增有机肥、配方肥和新型肥料、机械测深施应用面积3万亩以上、5万亩、5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化肥亩均减量0.6 公斤,化肥利用率达到42%。控药减害方面,除草剂减量技术扩大到3万亩以上;绿色防控技术扩大到89万亩以上;引导农民应用大型施药器械开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面积扩大到55万亩以上,农药亩均减量3.2克,农药利用率达到42%。控水降耗方面,年内完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8万亩,新增节水620万立方米。控膜提效方面,持续运行好残膜回收网点和新增配套专业回收机械,力争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面, 把项目实施好,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打造典型利用模式,全旗秸秆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规模化养殖场推广第三方集中处理、污水肥料化、异位床发酵等模式;中小养殖场推广村组集中处理、活动场原位发酵等方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2%以上。
实施品牌塑造工程。根据农牧领域品牌创建方案,聘请三方团队策划打造农牧品牌,推动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目前共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企业16家50个产品。实现种植类认证规模138.82万亩,认证年产量18.22万吨,畜牧类认证规模186.7万头、认证年产量3.7万吨。认证面积达到食用农产品总种养殖面积的47%以上。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大农畜产品检测力度、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监管、全面掌控农畜产品质量状况。二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三是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开通二维码,达到生产全程可控,信息随时可查。四是以推行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为主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注重监督、加大检测、突出监管,扎实做好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培训及执法检查,借助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的有力契机,运用多媒体及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强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合力,全面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社会共享、社会共创”的良好氛围。力争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中交出一张 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