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欣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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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欣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环审[2023]124号

关于安徽欣 (略)

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欣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欣 (略) 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报告表》经专家审查,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利用原厂区空地新建部分车间,不新增土地。你公司原《年产1000万件密封件、1500吨高性能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广德县环保局(广环审[2017]190号)于2017年12月27日审批通过,并于2020年1月通过竣工环保企业自主验收;本项目 (略) 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302-*-07-02-*)。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四、根据项目特点和《报告表》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项目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污染防治,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三废”集中收集,按《报告表》要求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程渣土;并从现场封闭管理、厂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堆放全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封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方面,做到“六个百分百”;合理安排高噪机械的施工时间,非必须连续施工工程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胶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置换;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邱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与胶片冷却置换废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做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密闭式投料间,投料间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密炼废气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经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分别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的开炼、滤胶废气经管道合并汇入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

硫化工段以电加热进行供热,一次硫化、二次硫化工段废气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经管道汇入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强化厂区日常管理,采取提升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监控浓度及日常管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4、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滤胶工段产生的废滤网和杂质、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机油、废包装桶等属危险废物,危废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产噪设备和生产车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根据《报告表》结论要求,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六、本项目核定总量为:COD、氨氮纳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调剂;新增烟粉尘:0.08吨/年、VOCs:0.128吨/年,需申请总量替代,总量执行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

七、严格按项目申报内容及地址进行生产,如项目性质、规模、或地址发生变更需重新报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前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严格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本项目的日常 (略) 生态环境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8日

广环审[2023]124号

关于安徽欣 (略)

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欣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欣 (略) 年产8000吨橡胶制品、500套模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报告表》经专家审查,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利用原厂区空地新建部分车间,不新增土地。你公司原《年产1000万件密封件、1500吨高性能密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广德县环保局(广环审[2017]190号)于2017年12月27日审批通过,并于2020年1月通过竣工环保企业自主验收;本项目 (略) 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302-*-07-02-*)。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四、根据项目特点和《报告表》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应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项目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施工期扬尘的污染防治,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三废”集中收集,按《报告表》要求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程渣土;并从现场封闭管理、厂区道路硬化、渣土物料堆放全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物料密封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方面,做到“六个百分百”;合理安排高噪机械的施工时间,非必须连续施工工程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胶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置换;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邱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对应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与胶片冷却置换废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汇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做好项目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设置密闭式投料间,投料间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密炼废气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经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分别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的开炼、滤胶废气经管道合并汇入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

硫化工段以电加热进行供热,一次硫化、二次硫化工段废气采取有效集气罩+软帘收集,经管道汇入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强化厂区日常管理,采取提升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厂区监控浓度及日常管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4、做好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报告表》要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滤胶工段产生的废滤网和杂质、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导轨油、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机油、废包装桶等属危险废物,危废临时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做好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产噪设备和生产车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根据《报告表》结论要求,项目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六、本项目核定总量为:COD、氨氮纳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调剂;新增烟粉尘:0.08吨/年、VOCs:0.128吨/年,需申请总量替代,总量执行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

七、严格按项目申报内容及地址进行生产,如项目性质、规模、或地址发生变更需重新报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前将环评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严格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本项目的日常 (略) 生态环境分局监察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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