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永宁县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的批复》(宁城办发〔2023〕42号)、中共永宁县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农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7-*-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健全纳家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有效解决纳家户村的环境问题,同意实施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为规划建设的68户农宅配套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燃气等附属工程。
(一)围墙、大门工程
砖砌围墙1360m,每户配套大门68座(含门楼)。
(二)道路硬化工程
旧路改造3252.57m2,做法为铣刨4cm混凝土路面+乳化沥青透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设沥青道路路面4293.05m2,做法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乳化沥青透层+1cm热熔性沥青碎石封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配套C30混凝土道牙2905m。
(三)活动广场工程
新建文化广场1座,占地面积2386m2,铺设混凝土路面砖1766m2,做法为200mm天然级配砂石+150mmC25混凝土垫层+30mm干硬性水泥砂浆+60mmC25预制混凝土砖;配套塑胶篮球场620m2,做法为200mm天然级配砂石+150mmC25混凝土+13mm塑胶面层;购置成品混凝土树池10个、铁艺护栏22m等。
(四)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从南侧引入2路De110水源供生活水源及消防用水,铺设De20-110给水管3494m,接市政排水管道,铺设D160-300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2240m,设置1座30m3环保型化粪池;地面雨水经开孔道牙排入绿地内,安装水表70块,新建混凝土矩形水表井18座、矩形混凝土阀门井4座、预制混凝土阀门井68座、室外消火栓井6座、污水检查井204座等,室外设置5处消火栓等。
(五)室外电气工程
本项目供电电源引自村庄,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N-C-S系统,预留高压架空绝缘导线530m,高压电杆6座,敷设室外干线1100m、支线2900m,安装电表68块、低压电杆22座,新建室外太阳能路灯30W25套,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9.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09.92万元,其他费用31.8万元,预备费8.1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永宁县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的批复》(宁城办发〔2023〕42号)、中共永宁县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农办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7-*-17-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健全纳家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有效解决纳家户村的环境问题,同意实施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为规划建设的68户农宅配套道路、广场、给排水、供电、燃气等附属工程。
(一)围墙、大门工程
砖砌围墙1360m,每户配套大门68座(含门楼)。
(二)道路硬化工程
旧路改造3252.57m2,做法为铣刨4cm混凝土路面+乳化沥青透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设沥青道路路面4293.05m2,做法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乳化沥青透层+1cm热熔性沥青碎石封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配套C30混凝土道牙2905m。
(三)活动广场工程
新建文化广场1座,占地面积2386m2,铺设混凝土路面砖1766m2,做法为200mm天然级配砂石+150mmC25混凝土垫层+30mm干硬性水泥砂浆+60mmC25预制混凝土砖;配套塑胶篮球场620m2,做法为200mm天然级配砂石+150mmC25混凝土+13mm塑胶面层;购置成品混凝土树池10个、铁艺护栏22m等。
(四)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从南侧引入2路De110水源供生活水源及消防用水,铺设De20-110给水管3494m,接市政排水管道,铺设D160-300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2240m,设置1座30m3环保型化粪池;地面雨水经开孔道牙排入绿地内,安装水表70块,新建混凝土矩形水表井18座、矩形混凝土阀门井4座、预制混凝土阀门井68座、室外消火栓井6座、污水检查井204座等,室外设置5处消火栓等。
(五)室外电气工程
本项目供电电源引自村庄,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N-C-S系统,预留高压架空绝缘导线530m,高压电杆6座,敷设室外干线1100m、支线2900m,安装电表68块、低压电杆22座,新建室外太阳能路灯30W25套,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9.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09.92万元,其他费用31.8万元,预备费8.1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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