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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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江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临江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5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新市街道临江大街391号

(略) (略)

(略) (略)

医院总占地面积为22000m2,占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次通过调整原病房布局,在原有病房内共增设床位100张, (略) 共500张床位,门诊最高接待能力19.86万人次/a,本项目拆除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本项目扩建不新增医护人员及服务人员,项 (略) 区现有综合楼、附属设备用房、传染病房楼、食堂、污水处理站及医废暂存间,本次不新增构筑物。

1、本项目排放废水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医疗废水、门诊病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医疗废水、门诊病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洗衣房废水和纯水制备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与锅炉排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1)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高于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标准(2.0mg/m3)要求。(2)本项目拆除原有的1台6t/h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 (略) 区冬季生活供热,锅炉烟气经1根13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外理达标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主 (略) 现有工程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振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垃圾、病人生活垃圾、检验废液、化粪池污泥、污水站污泥、反渗透纯水系统废渗透膜、活性炭、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医疗废物及检验废液收集后暂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含油脂)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理;制纯水产生的活性炭及反渗透纯水系统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软化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随产随运,由厂家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随产随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在运营中存在环境风险,企业需落实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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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临江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5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新市街道临江大街391号

(略) (略)

(略) (略)

医院总占地面积为22000m2,占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本次通过调整原病房布局,在原有病房内共增设床位100张, (略) 共500张床位,门诊最高接待能力19.86万人次/a,本项目拆除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本项目扩建不新增医护人员及服务人员,项 (略) 区现有综合楼、附属设备用房、传染病房楼、食堂、污水处理站及医废暂存间,本次不新增构筑物。

1、本项目排放废水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医疗废水、门诊病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食堂废水、洗衣房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 (略) 病人及陪护人员医疗废水、门诊病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洗衣房废水和纯水制备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与锅炉排 (略) 政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1)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高于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标准(2.0mg/m3)要求。(2)本项目拆除原有的1台6t/h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 (略) 区冬季生活供热,锅炉烟气经1根13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外理达标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主 (略) 现有工程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防振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垃圾、病人生活垃圾、检验废液、化粪池污泥、污水站污泥、反渗透纯水系统废渗透膜、活性炭、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医疗废物及检验废液收集后暂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含油脂)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理;制纯水产生的活性炭及反渗透纯水系统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软化水处理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随产随运,由厂家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随产随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在运营中存在环境风险,企业需落实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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