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佰润门窗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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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佰润门窗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安徽佰润门窗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3-06-15 13:10:18

2023年6月11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阜南经济开发区阜政路南侧、鹿城路西侧,租赁安徽 (略) 2栋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金属门窗生产车间2125㎡,位于项目场地北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中空玻璃生产车间2125㎡,位于项目场地南侧;综合办公区350㎡,位于项目场地东侧,厂内不设食宿。

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生产流程顺畅,平面布局合理。

企业购置先进的中空玻璃生产线,现阶段建成投产营运后,将形成年加工中空玻璃1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 (略) 《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备案号2112-*-04-01-*。

2022年5月, (略) 委托安徽永益 (略) 关于《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永益 (略) 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5月20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南环行审〔2022〕25号)。

项目于2022年6月建设,2023年4月竣工完成。现阶段只完成了中空玻璃生产线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泰吉工程 (略) 对该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年加工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的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项目年加工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生产线的实际建设的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为中空玻璃清洗废水,中空玻璃生产采用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设备,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设备内部自带玻璃喷淋清洗工序,需要清洗掉玻璃表面的灰尘等一些杂质,清洗工序使用自来水清洗,无需添加清洗剂。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自然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2、废气

1、废气来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中空玻璃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气主要产生工段及主要污染因子

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涂胶工序的废气产生点布设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功率7kw,风量约7000m3/h。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其源强约为75~9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为玻璃边角料、沉渣,危险废物为硅酮密封胶和*基热熔密封胶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活性炭和废机油。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委托安徽 (略) 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62.7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满足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该防护距离内无学校、住宅、医院等对大气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项项目,根据监测数据结果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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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5 13:10:18

2023年6月11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阜南经济开发区阜政路南侧、鹿城路西侧,租赁安徽 (略) 2栋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

项目总建筑面积4800㎡,金属门窗生产车间2125㎡,位于项目场地北侧(不在此次验收范围),中空玻璃生产车间2125㎡,位于项目场地南侧;综合办公区350㎡,位于项目场地东侧,厂内不设食宿。

生产车间内的生产设备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项目各功能分区明确,生产流程顺畅,平面布局合理。

企业购置先进的中空玻璃生产线,现阶段建成投产营运后,将形成年加工中空玻璃1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关于 (略) 《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立项备案,备案号2112-*-04-01-*。

2022年5月, (略) 委托安徽永益 (略) 关于《 (略) 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安徽永益 (略) 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5月20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的环评批复(南环行审〔2022〕25号)。

项目于2022年6月建设,2023年4月竣工完成。现阶段只完成了中空玻璃生产线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安徽泰吉工程 (略) 对该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生产项目”进行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年加工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的生产线及其配套建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项目年加工中空玻璃10万平方米生产线的实际建设的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动,参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产废水为中空玻璃清洗废水,中空玻璃生产采用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设备,全自动中空玻璃生产设备内部自带玻璃喷淋清洗工序,需要清洗掉玻璃表面的灰尘等一些杂质,清洗工序使用自来水清洗,无需添加清洗剂。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自然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2、废气

1、废气来源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中空玻璃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2、废气主要产生工段及主要污染因子

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

3、废气主要治理设施及排放去向

涂胶工序的废气产生点布设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功率7kw,风量约7000m3/h。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其源强约为75~9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为玻璃边角料、沉渣,危险废物为硅酮密封胶和*基热熔密封胶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设施的废活性炭和废机油。

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库,委托安徽 (略) 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为62.7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满足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周围现场踏勘,该防护距离内无学校、住宅、医院等对大气环境要求较高的环境敏感项项目,根据监测数据结果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建设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生产,验收工作组对项目涉及的有关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分析和讨论,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符合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切实保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健全运行管理记录。

(2)建立健全危废台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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