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化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年产1154吨热熔胶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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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化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年产1154吨热熔胶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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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评*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汉高 (略)
年产 1154 吨热熔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汉高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汉高 (略) 年产 1154
吨热熔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
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该项目拟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普工路 36 号现有 901 联合厂
房内实施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热熔胶车间内新增 1 条尿显
胶产线,水基车间内的新增一个 1500L 增稠剂制备釜,同时拆除现有
一个 200L 增稠剂制备釜。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尿显胶产能 1154t/a,
增稠剂年产能维持原有 2390t/a 不变。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编制了报告表。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
实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2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项目新增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
区内有机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送中法水
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有机废水排口 pHCOD CrBOD 5SS
NH3-NTNTP 浓度应满足上海化工区中法水务纳管协议标准。新
增生活污水纳入生活污水管网至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均应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罩等措施
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并按规
定预留环境监测采样平台及采样孔。应落实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
行维护,降低非正常工况排放概率,确保达标。
尿显胶产线投料废气由新增除尘器处理灌装及冷却有机废气由
新建活性炭处理后再与有机废气一同经过热熔胶车间水帘式除尘
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12排放。废气
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应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 1 排放限值,TVOC 应满足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1 排放限值。
新增增稠剂制备釜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碱洗废气经酸洗塔
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涂料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表 1 排放限值,氨及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3
DB31/1025-2016表 1表 2 中相应排放限值。
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经现有排气筒DA014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SO2NOx 及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31/387-2018表 2 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油墨
涂料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B.1 特
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满足涂料油墨
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 3
表 4 中相应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中相应限值要求。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 (略) 有关规定,
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
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5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 0.0979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0.0371 吨/
年。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环规20234 号有关规
定,无需提交新增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证明新增总量为氮氧化物
0.0979 吨/年等量削减挥发性有机物 0.0742 吨/年倍量削减,
4
直接由上海化工区统筹,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台账。
6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
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
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7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
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8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
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施工
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 (略) 人
5
盖章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8 月 8 日
抄送: 市环境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
(略) 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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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沪环保许评* 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汉高 (略)
年产 1154 吨热熔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汉高 (略)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汉高 (略) 年产 1154
吨热熔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
已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该项目拟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普工路 36 号现有 901 联合厂
房内实施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热熔胶车间内新增 1 条尿显
胶产线,水基车间内的新增一个 1500L 增稠剂制备釜,同时拆除现有
一个 200L 增稠剂制备釜。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尿显胶产能 1154t/a,
增稠剂年产能维持原有 2390t/a 不变。
二你单位委托上海 (略) 编制了报告表。
二经审查,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
实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2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
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1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项目新增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
区内有机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化工区有机废水管网,送中法水
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有机废水排口 pHCOD CrBOD 5SS
NH3-NTNTP 浓度应满足上海化工区中法水务纳管协议标准。新
增生活污水纳入生活污水管网至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均应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罩等措施
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并按规
定预留环境监测采样平台及采样孔。应落实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
行维护,降低非正常工况排放概率,确保达标。
尿显胶产线投料废气由新增除尘器处理灌装及冷却有机废气由
新建活性炭处理后再与有机废气一同经过热熔胶车间水帘式除尘
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最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12排放。废气
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应满足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 1 排放限值,TVOC 应满足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表 2 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2016表 1 排放限值。
新增增稠剂制备釜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碱洗废气经酸洗塔
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满足涂料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
表 1 排放限值,氨及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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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1025-2016表 1表 2 中相应排放限值。
导热油炉使用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经现有排气筒DA014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SO2NOx 及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31/387-2018表 2 排放限值。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油墨
涂料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B.1 特
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满足涂料油墨
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表 3
表 4 中相应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
标准DB31/1025-2016表 3表 4 中相应限值要求。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 (略) 有关规定,
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
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5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 0.0979 吨/年挥发性有机物 0.0371 吨/
年。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管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环规20234 号有关规
定,无需提交新增总量削减替代来源证明新增总量为氮氧化物
0.0979 吨/年等量削减挥发性有机物 0.0742 吨/年倍量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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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由上海化工区统筹,纳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台账。
6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
范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
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7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
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8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
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
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
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
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略) 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负责项目施工
期间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略) 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
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 号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 (略)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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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海铁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
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8 月 8 日
抄送: 市环境执法总队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
(略) 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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