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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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矿 (略) 同德县杂巴松多镇贡麻村,距同德县约15km,地理坐标:东经100°39′11.02″~100°39′20.86″;北纬35°17′27.72″~35°17′46.22″,面积0.093km2。

项目概况:矿区总占地面积为0.093km2,露天采场占地0.0462km2、采矿工业场地3500m2、生活办公区500m2、排土场4000m2、成品堆场7000m2。本次工程大部分设施利用矿山原有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不足部分予以增加。

二、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1)青 (略) 矿区设有雾炮机及洒水车,定期对采矿区、矿区道路、排土场、成品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同时排土场覆盖密目网;碎石加工区及制砂生产区喂料口均设喷淋设施,厂房为封闭厂房,可有效阻挡粉尘逸散;室外输送带设置喷淋设备。

2. 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采矿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喷淋除尘废水除物料携带外,其余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由农户抽运运至自家农田用作生物肥料使用。

3. 固废

青 (略)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剥离弃土、生活垃圾。

(1)剥离表土

剥离的弃土前期运至排土场堆放,后期剥离的中风化花岗岩可垫路,剥离的表层物可用作闭坑后的复垦回填土。

(2)生活垃圾

公司劳动定员人数为15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t/a。矿区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青 (略) 工作面的设备不固定安装。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经距离衰减和山体的隔声作用,噪声源强可有效降低;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均安装于工业场,属于固定声源,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前提下,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且加工区为密封厂房,有效降低噪声。青 (略) 是露天开采工程,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较大,由于本项目厂界以及进场道路距离敏感点较远,且有植被等阻隔,经距离衰减以及植被隔声吸声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5. 废机油

废机油产生总量为2t/a,更换频率为每个月2次。建设单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占地17m2),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的要求建设。

6.生态

目前项目已在整个采矿区外侧修截水沟,将雨水排离采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和生态破坏均按照环评批复及环评要求安装建设各种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均已竣工,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 (略)

联系人:才本多杰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我公司将采取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完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同德县

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同德县尕巴松多镇贡麻尼亥沟建筑用砂岩矿

地理位置:矿 (略) 同德县杂巴松多镇贡麻村,距同德县约15km,地理坐标:东经100°39′11.02″~100°39′20.86″;北纬35°17′27.72″~35°17′46.22″,面积0.093km2。

项目概况:矿区总占地面积为0.093km2,露天采场占地0.0462km2、采矿工业场地3500m2、生活办公区500m2、排土场4000m2、成品堆场7000m2。本次工程大部分设施利用矿山原有设施,辅助生产设施不足部分予以增加。

二、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1)青 (略) 矿区设有雾炮机及洒水车,定期对采矿区、矿区道路、排土场、成品堆场进行洒水抑尘;同时排土场覆盖密目网;碎石加工区及制砂生产区喂料口均设喷淋设施,厂房为封闭厂房,可有效阻挡粉尘逸散;室外输送带设置喷淋设备。

2. 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采矿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喷淋除尘废水除物料携带外,其余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由农户抽运运至自家农田用作生物肥料使用。

3. 固废

青 (略)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剥离弃土、生活垃圾。

(1)剥离表土

剥离的弃土前期运至排土场堆放,后期剥离的中风化花岗岩可垫路,剥离的表层物可用作闭坑后的复垦回填土。

(2)生活垃圾

公司劳动定员人数为15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t/a。矿区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青 (略) 工作面的设备不固定安装。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经距离衰减和山体的隔声作用,噪声源强可有效降低;破碎机、振动筛、风机等均安装于工业场,属于固定声源,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前提下,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且加工区为密封厂房,有效降低噪声。青 (略) 是露天开采工程,开采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较大,由于本项目厂界以及进场道路距离敏感点较远,且有植被等阻隔,经距离衰减以及植被隔声吸声后,对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5. 废机油

废机油产生总量为2t/a,更换频率为每个月2次。建设单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占地17m2),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的要求建设。

6.生态

目前项目已在整个采矿区外侧修截水沟,将雨水排离采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和生态破坏均按照环评批复及环评要求安装建设各种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均已竣工,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 (略)

联系人:才本多杰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我公司将采取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改进、完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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