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莆田市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荔港大道黄石段3888号
建设过程: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于2022年10月委托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了《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0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荔〔2023〕2号),于2023年06月进行调试生产。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于2023年8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7月14日、7月15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年8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荔港大道黄石段3888号
建设过程: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于2022年10月委托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编制了《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01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荔〔2023〕2号),于2023年06月进行调试生产。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于2023年8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7月14日、7月15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TPU气垫、TPU鞋底、TPR鞋底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年8 (略) 荔城区合力鞋材加工厂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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