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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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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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 (略) 生物酶系列产品及化学药物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7号

2023年8月4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绍市环审[2023]27号关于浙江 (略) 生物酶系列产品及化学药物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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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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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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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浙江 (略) 生物酶系列产品及化学药物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绍市环审[2023]27号

2023年8月4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绍市环审[2023]27号关于浙江 (略) 生物酶系列产品及化学药物产业化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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