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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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位于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拟投资43846.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0万元)建设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总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废旧锂电池20万吨,分三期建设,一期年处理2万吨废旧锂电池,二期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三期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总占地面积*m2,以废旧锂电池为原料,经预处理、破碎、干燥、筛分、风选、热解、破碎、分选等工序得到可梯级利用锂电池、电极黑粉、铜箔、铝箔、铁壳、铝壳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电池包拆解废气经洒水降尘处理后,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电池单体破碎、干燥、筛分、风选、热解炉内热室热解废气经除尘+二次燃烧+烟气急冷+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热解炉外热室废气直接排放;二燃室燃烧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所有废气处理达标后均经2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通过预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碱喷淋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到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到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最终排入猴子港。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耒水,区域水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对最终受纳水体耒水水质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根据本项目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发生污染。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旧包装材料、喷淋沉渣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除尘灰、废电池外壳、废结构件、废电子元器件分类收集后外售;废线路板、废冷却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分别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站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在鉴定后再确定处置方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实行,以现场张贴、当地网站、当地报纸、发放个人公参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公示本项目信息。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来看,被调查对象均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位于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开发区柏林工业园,拟投资43846.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0万元)建设湖南 (略) 20万t/a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总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处理废旧锂电池20万吨,分三期建设,一期年处理2万吨废旧锂电池,二期年处理8万吨废旧锂电池,三期年处理10万吨废旧锂电池。项目总占地面积*m2,以废旧锂电池为原料,经预处理、破碎、干燥、筛分、风选、热解、破碎、分选等工序得到可梯级利用锂电池、电极黑粉、铜箔、铝箔、铁壳、铝壳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电池包拆解废气经洒水降尘处理后,通过厂房无组织排放;电池单体破碎、干燥、筛分、风选、热解炉内热室热解废气经除尘+二次燃烧+烟气急冷+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热解炉外热室废气直接排放;二燃室燃烧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破碎、分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所有废气处理达标后均经2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非*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通过预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碱喷淋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中和调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到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到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最终排入猴子港。柏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耒水,区域水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对最终受纳水体耒水水质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根据本项目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等措施,防止地下发生污染。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废旧包装材料、喷淋沉渣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除尘灰、废电池外壳、废结构件、废电子元器件分类收集后外售;废线路板、废冷却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分别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站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在鉴定后再确定处置方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实行,以现场张贴、当地网站、当地报纸、发放个人公参调查表等多种形式公示本项目信息。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来看,被调查对象均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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