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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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于2023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准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予以批后公布。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整体范围北起沿江西路,南至见龙大道(南),东起人民中路,西至见龙大道(西),总用地面积为60.43公顷。其中,“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52.40公顷。

二、功能定位

以历史镇区保护和定安文化展示为主,将保护片区打造为集历史文化传承及展示、旅游休闲于一 (略) 功能区。

三、发展规模

常住人口规模: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0.71万人。

用地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0.43公顷。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心、两区、四街”的空间结构。

一带:沿现有古城墙和古城墙遗址两侧绿化形成的保护带。

一心:以定安县衙遗址为中心的历史文化中心。

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

四街:东门街、西门街、北门街和中南街4条主要历史街巷。

五、土地使用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0.43公顷。其中:

居住用地面积25.95公顷,占总用地的42.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2.20公顷,占总用地的20.19%;

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2.15公顷,占总用地的3.55%;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7.71公顷,占总用地的12.76%;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7公顷,占总用地的0.4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07公顷,占总用地的16.67%;

特殊用地面积2.07公顷,占总用地的3.42%。

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核心保护范围: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巷、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主要包括定安县衙遗址、定安故城遗址(包括古城北门、西门以及城墙)、胡濂故居、 (略) 、定城解元坊、王弘诲生词、清潭亭、西门街、东门街西段、中南街北段三条历史街道及沿街传统风貌建筑,范围面积约5.9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是传统格局较为完整、对历史文化名镇的结构具有重要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要素较为集中、但聚集度达不到核心保护范围要求的地区,主要包括古城中部和北部,范围面积约24.29公顷。

七、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保护片区内道路共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人行道和街坊道路五个等级。

主干路:规划主要以人民路和见龙大道组成保护片区的主干路,是古城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

次干路:主要联系建设控制区和协调区范围,包括沿江路、南珠路等。

支路:主要位于协调区,均为新建道路。

人行道:主要指古城外街,为城墙西侧预留的步行通道。

街坊道路:规划保持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包括东门街、西门街、北门街、中南街、人民中西横街、古城北路、古城西路等街巷。

八、整体风貌定位

规划通过原生态有机更新、建筑风格的延续和协调统一等形式,合理传承重要历史元素,强化本土文化内涵,打造彰显定城古韵的文化旅游消费基地。

九、主要图纸公示目录

1-02规划范围图

2-01空间结构规划图

2-05远景用地规划图

2-08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2-10道路系统规划图

3- (略) 设计总平面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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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批后公布

《定安古城保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于2023年8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准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予以批后公布。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整体范围北起沿江西路,南至见龙大道(南),东起人民中路,西至见龙大道(西),总用地面积为60.43公顷。其中,“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52.40公顷。

二、功能定位

以历史镇区保护和定安文化展示为主,将保护片区打造为集历史文化传承及展示、旅游休闲于一 (略) 功能区。

三、发展规模

常住人口规模: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约0.71万人。

用地规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0.43公顷。

四、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心、两区、四街”的空间结构。

一带:沿现有古城墙和古城墙遗址两侧绿化形成的保护带。

一心:以定安县衙遗址为中心的历史文化中心。

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

四街:东门街、西门街、北门街和中南街4条主要历史街巷。

五、土地使用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0.43公顷。其中:

居住用地面积25.95公顷,占总用地的42.9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2.20公顷,占总用地的20.19%;

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2.15公顷,占总用地的3.55%;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7.71公顷,占总用地的12.76%;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7公顷,占总用地的0.4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07公顷,占总用地的16.67%;

特殊用地面积2.07公顷,占总用地的3.42%。

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核心保护范围: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巷、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主要包括定安县衙遗址、定安故城遗址(包括古城北门、西门以及城墙)、胡濂故居、 (略) 、定城解元坊、王弘诲生词、清潭亭、西门街、东门街西段、中南街北段三条历史街道及沿街传统风貌建筑,范围面积约5.94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是传统格局较为完整、对历史文化名镇的结构具有重要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要素较为集中、但聚集度达不到核心保护范围要求的地区,主要包括古城中部和北部,范围面积约24.29公顷。

七、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保护片区内道路共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人行道和街坊道路五个等级。

主干路:规划主要以人民路和见龙大道组成保护片区的主干路,是古城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

次干路:主要联系建设控制区和协调区范围,包括沿江路、南珠路等。

支路:主要位于协调区,均为新建道路。

人行道:主要指古城外街,为城墙西侧预留的步行通道。

街坊道路:规划保持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包括东门街、西门街、北门街、中南街、人民中西横街、古城北路、古城西路等街巷。

八、整体风貌定位

规划通过原生态有机更新、建筑风格的延续和协调统一等形式,合理传承重要历史元素,强化本土文化内涵,打造彰显定城古韵的文化旅游消费基地。

九、主要图纸公示目录

1-02规划范围图

2-01空间结构规划图

2-05远景用地规划图

2-08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

2-10道路系统规划图

3- (略) 设计总平面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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