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稳外贸专项资金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专项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2022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稳外贸专项资金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2〕1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景经商〔2022〕79号)及《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19〕1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企〔2020〕115号)及,经企业项目申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审核,并委托景宁正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第三方审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浙江 (略) 等33家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奖励以及展览展销会和国际认证补助(10个项目)进行资金拨付,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提出。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78-*(商贸科)
附件:2022年度稳进提质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3年8月9日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景政发〔2022〕13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景经商〔2022〕79号)及《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19〕10号)、《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财企〔2020〕115号)及,经企业项目申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审核,并委托景宁正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第三方审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浙江 (略) 等33家企业提交的2022年度外贸进出口奖励以及展览展销会和国际认证补助(10个项目)进行资金拨付,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提出。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78-*(商贸科)
附件:2022年度稳进提质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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