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 (略) 蓝山县新圩镇园艺场内,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产品主要为竹木托盘、塑料托盘、包装纸、压块燃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 (略)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庙仔庄大街九巷8
联 系 人:汤工 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wpz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保公告将至少公示十个工作日。自环保公告公示之日起,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26.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蓝山县竹木加工产业园新圩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 (略) 蓝山县新圩镇园艺场内,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产品主要为竹木托盘、塑料托盘、包装纸、压块燃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 (略)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略)
通信地址: (略) 花都区花城街三东村庙仔庄大街九巷8
联 系 人:汤工 电话:*
电子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wpz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保公告将至少公示十个工作日。自环保公告公示之日起,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项目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看法。*@*26.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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