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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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

(略) 小榄中学:
  报来“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府〔2020〕86号)及相关配套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小榄中学学生“就餐难”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中府办处〔2023〕1044号、1694号、2109号批复,结合《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和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项目 (略) 小榄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小榄镇永宁永盛路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小榄中学校内现有食堂北侧空地,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地上四层的食堂楼,建筑面积约8931平方米,共设置5280个学生餐位、357个教职工餐位,设有厨房、冻库、学生餐厅、教职工餐厅、设备用房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总投资额4984.7200万元,建设 (略) 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01.1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131.29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小榄中学:
  报来“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府〔2020〕86号)及相关配套政策、《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小榄中学学生“就餐难”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中府办处〔2023〕1044号、1694号、2109号批复,结合《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和规划选址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中山市小榄中学新建食堂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项目 (略) 小榄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小榄镇永宁永盛路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小榄中学校内现有食堂北侧空地,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地上四层的食堂楼,建筑面积约8931平方米,共设置5280个学生餐位、357个教职工餐位,设有厨房、冻库、学生餐厅、教职工餐厅、设备用房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总投资额4984.7200万元,建设 (略) 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01.1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131.29万千瓦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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