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全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8月29日 9:30-11:00
二、报名条件
全区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拟申报2023-2025年度环境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设拉萨1个考区,考试地点设在自治区考试中心( (略) 城关区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9:30-8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人员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生态环境系统外从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环境监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人员通过专网使用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http://**:8088/defaultroot/login.jsp)填报《全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报名表》。具体报名路径为:点击“待办事项”,选择“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所有附件后点击发送至厅政工人事处审核。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8月24日9:30-8月25日18:00通过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及试题类型
(一)考试方式:此次职称业务考试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进行。
(二)试题类型:试题均为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七、复台。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通讯手段对外传递试题资料,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须按照机考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六)考生应按照机考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机考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考生作答时间以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为准。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独立作答试题,不得与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交流讨论试题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
(八)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九)考生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十)考生交卷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联系方式: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1)*、(0891)*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
2023年8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全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8月29日 9:30-11:00
二、报名条件
全区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拟申报2023-2025年度环境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设拉萨1个考区,考试地点设在自治区考试中心( (略) 城关区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9:30-8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生态环境系统内部人员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生态环境系统外从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环境监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人员通过专网使用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http://**:8088/defaultroot/login.jsp)填报《全区环境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报名表》。具体报名路径为:点击“待办事项”,选择“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所有附件后点击发送至厅政工人事处审核。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8月24日9:30-8月25日18:00通过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办公平台职称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及试题类型
(一)考试方式:此次职称业务考试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进行。
(二)试题类型:试题均为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单选、多选)和判断题。
七、复台。
(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通讯手段对外传递试题资料,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须按照机考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作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六)考生应按照机考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机考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考生作答时间以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为准。
(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独立作答试题,不得与其他人员以任何形式交流讨论试题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自行处置。
(八)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九)考生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十)考生交卷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联系方式: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1)*、(0891)*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工人事处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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