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VOCs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石化行业未按照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扬尘治理亟待加强,抽查发现,长春、 (略) 州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欠缺,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VOCs违法排污行为,保障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建立规范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监管台账,对全县加油站开展了油气污染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对环境违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延边州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汪清县2家涉VOCS排放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二)县住建局:按照《汪清县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及限制施工工作方案》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实际编写细化扬尘治理方案,摆放扬尘治理公示牌。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汪清县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扬尘治理问题,立即对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工地整改反馈后进行复查。较好地落实了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VOCs管控和扬尘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石化行业未按照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扬尘治理亟待加强,抽查发现,长春、 (略) 州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有欠缺,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VOCs违法排污行为,保障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建立规范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监管台账,对全县加油站开展了油气污染治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对环境违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延边州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汪清县2家涉VOCS排放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二)县住建局:按照《汪清县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及限制施工工作方案》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实际编写细化扬尘治理方案,摆放扬尘治理公示牌。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汪清县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扬尘治理问题,立即对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工地整改反馈后进行复查。较好地落实了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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