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毁林毁草多发频发。 (略) 林业、草原资源丰富,但一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问题多发频发。2017年以来, (略) 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法案件348起,共计破坏草原5.8万亩,其中非法开垦草原面积约4万亩;查处破坏林地案件13464起,破坏林地面积约3万亩。此次督察进驻期间,涉及毁林、毁草的信访案件分别高达626起、149起。
责任单位:汪清林业局、天桥岭林业局、大兴沟林业局,县林业局
整改目标: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执法统筹安排的原则,完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毁草毁林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汪清林业局:不定期进行巡护工作,与省林草局执法办事处、国有林管理分局联合多次进行执法巡查和普法宣传工作,森林公安局、 (略) 、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森林资源执法力度。通过巡查、群众举报等形式开展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杜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二)天桥岭林业局:2017年以来,我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破坏林地、草原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回头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兴沟林业局:2017年以来案件查处整工作改均已完成。
(四)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及各国有林场对2010年以来的非法参地进行登记,对未恢复植被的,进行造林。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3)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毁林毁草多发频发。 (略) 林业、草原资源丰富,但一直以来破坏草原、林地问题多发频发。2017年以来, (略) 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法案件348起,共计破坏草原5.8万亩,其中非法开垦草原面积约4万亩;查处破坏林地案件13464起,破坏林地面积约3万亩。此次督察进驻期间,涉及毁林、毁草的信访案件分别高达626起、149起。
责任单位:汪清林业局、天桥岭林业局、大兴沟林业局,县林业局
整改目标: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及监管执法统筹安排的原则,完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毁草毁林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汪清林业局:不定期进行巡护工作,与省林草局执法办事处、国有林管理分局联合多次进行执法巡查和普法宣传工作,森林公安局、 (略) 、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森林资源执法力度。通过巡查、群众举报等形式开展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杜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二)天桥岭林业局:2017年以来,我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破坏林地、草原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回头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兴沟林业局:2017年以来案件查处整工作改均已完成。
(四)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及各国有林场对2010年以来的非法参地进行登记,对未恢复植被的,进行造林。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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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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