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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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不力。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成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一些已建成的收集处置设施长期闲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整改目标:加强指导,确保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县农业农村局:1.联合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2年截至目前,累计下达三单19份,其中,告知单6份,提示单13份。2.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县域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服务与指导。形成工作记录表。2022年截至目前,共指导服务40次。3.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74万元,今年实施17万元。汪清县 (略) 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12万元,今年实施12万元。4.一是指导县内畜禽养殖场(户)与村委会、农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推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二是依托汪清吉天然 (略) 肉牛养殖扶贫基地项目建设了有机肥加工厂和规模化蚯蚓养殖项目,采取“好痒堆积发酵+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畜禽粪便+蚯蚓养殖综合利用”等模式处理畜禽粪污,推进种养循环发展。

(二)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2022年上半年,完成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检查,检查共涉及37家畜禽养殖场,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家,行政处罚1万元,现已结案。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9)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不力。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成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一些已建成的收集处置设施长期闲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整改目标:加强指导,确保全县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县农业农村局:1.联合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22年截至目前,累计下达三单19份,其中,告知单6份,提示单13份。2.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县域内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服务与指导。形成工作记录表。2022年截至目前,共指导服务40次。3.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护补助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74万元,今年实施17万元。汪清县 (略) 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资金12万元,今年实施12万元。4.一是指导县内畜禽养殖场(户)与村委会、农户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推进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二是依托汪清吉天然 (略) 肉牛养殖扶贫基地项目建设了有机肥加工厂和规模化蚯蚓养殖项目,采取“好痒堆积发酵+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畜禽粪便+蚯蚓养殖综合利用”等模式处理畜禽粪污,推进种养循环发展。

(二)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2022年上半年,完成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检查,检查共涉及37家畜禽养殖场,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家,行政处罚1万元,现已结案。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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