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 (略)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 | 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 (略)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区内。项目在依托园区部分公用工程基础上,新建空分制氮、电解制氢、氨合成及氨冷冻、*醇装置,配套建设各类库房、罐区、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副产蒸汽发电站等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液氨22.24万吨、*醇2.224万吨,副产重量百分比为12%的氨水640吨及杂醇304吨。 |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p>(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成氨装置驰放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洗涤吸收除氨,*醇装置驰放气须经有效装置处理回收氢气后,一并排入新建主火炬焚烧处置,火炬相关参数和性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各类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原辅材料及产品存储库房应采用封闭式结构,选用密闭性较好的储罐,强化液氨合成、贮存和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生产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烟气净化排水、生物质锅炉排水、热回收系统排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站废水、初期雨水须排入厂区新建均质水池混合预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松原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合成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均质混合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各类库房、储罐区、脱盐水站区、循环水站区和装卸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氨合成废催化剂、纯化废催化剂、*醇合成废催化剂、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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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拟审批公示 | (略)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 | 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松原)有限公司 | (略)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化工产业区内。项目在依托园区部分公用工程基础上,新建空分制氮、电解制氢、氨合成及氨冷冻、*醇装置,配套建设各类库房、罐区、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副产蒸汽发电站等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液氨22.24万吨、*醇2.224万吨,副产重量百分比为12%的氨水640吨及杂醇304吨。 |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p>(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成氨装置驰放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洗涤吸收除氨,*醇装置驰放气须经有效装置处理回收氢气后,一并排入新建主火炬焚烧处置,火炬相关参数和性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各类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原辅材料及产品存储库房应采用封闭式结构,选用密闭性较好的储罐,强化液氨合成、贮存和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生产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烟气净化排水、生物质锅炉排水、热回收系统排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站废水、初期雨水须排入厂区新建均质水池混合预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与生活污水、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排入松原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合成生产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均质混合水池、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各类库房、储罐区、脱盐水站区、循环水站区和装卸区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氨合成废催化剂、纯化废催化剂、*醇合成废催化剂、化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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