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3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3年8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21次局务会议研究,2023年8月9日,对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 时间 |
1 |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环审发〔2023〕16号 | 2023年 8月9日 |
2 | 关于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环审发〔2023〕17号 | 2023年 8月9日 |
联 系 人:杨新
联系电话:0931-*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1号办公楼628室
邮 编:*
附件:1.新环审发〔2023〕16号关于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的批复.pdf
2.新环审发〔2023〕17号 关于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21次局务会议研究,2023年8月9日,对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 时间 |
1 |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环审发〔2023〕16号 | 2023年 8月9日 |
2 | 关于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环审发〔2023〕17号 | 2023年 8月9日 |
联 系 人:杨新
联系电话:0931-*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1号办公楼6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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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环审发〔2023〕16号关于海默科技(集团) (略) 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的批复.pdf
2.新环审发〔2023〕17号 关于甘肃红乐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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