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新程兴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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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惠州市新程兴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工业基地联发大道北面68号(厂房3)8楼801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为10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主要从事挂具的生产,年生产挂具3000条。项目员工人数1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纳污管网,进入陈江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浸胶、加热、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1 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项目厂界标准值;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塑胶边角料等,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工业基地联发大道北面68号(厂房3)8楼801

环评机构:

(略) 瑞元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为10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主要从事挂具的生产,年生产挂具3000条。项目员工人数1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纳污管网,进入陈江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浸胶、加热、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1 中的二级新改扩建项目厂界标准值;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规定;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塑胶边角料等,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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