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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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销号公示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2020年,全省有12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2021年1月至8月,全省18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发生恶化。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罗子沟镇政府

整改目标:保障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落实“第一时间掌握水质情况,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处罚问责”的工作要求。2022年5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县水利局:1.中小河流罗子沟河汪清县罗子沟镇段(K0+000至K8+991)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350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约占总工程量的92%,其中:加固镇区段堤防4668米全部完成,护岸5700米已基本完成。 2.全县三级河长巡河2142次,生活垃圾有反复倾倒现象,加强河长及河道保洁员培训,加大河长制宣传。

(三)县住建局:目前罗子沟政府已委托第三方运行,总体运行稳定,出水水质符合各项标准。

(四)罗子沟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运行,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各项标准。罗子沟镇政府负责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汪清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销号公示

我县承担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8)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2020年,全省有12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2021年1月至8月,全省18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发生恶化。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罗子沟镇政府

整改目标:保障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落实“第一时间掌握水质情况,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处罚问责”的工作要求。2022年5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县水利局:1.中小河流罗子沟河汪清县罗子沟镇段(K0+000至K8+991)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350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约占总工程量的92%,其中:加固镇区段堤防4668米全部完成,护岸5700米已基本完成。 2.全县三级河长巡河2142次,生活垃圾有反复倾倒现象,加强河长及河道保洁员培训,加大河长制宣传。

(三)县住建局:目前罗子沟政府已委托第三方运行,总体运行稳定,出水水质符合各项标准。

(四)罗子沟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运行,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各项标准。罗子沟镇政府负责对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6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汪清县分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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