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亿利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水壶、水杯、饭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亿利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水壶、水杯、饭盒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亿 (略) 水壶、水杯、饭盒生产线项目 | (略) 陶朱街道建工路6号 | 浙江亿 (略) | 总投资100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实施水壶、水杯、饭盒生产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业主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废气:①项目退火油烟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按80%计)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7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印刷、烘干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8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喷漆、烘干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固化废气经烘道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由烟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直排。⑤酸洗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⑥热收口油烟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按80%计)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为75%)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由烟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直排。⑦项目抛光粉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为80%)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85%)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⑧喷塑粉尘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后经二级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5%)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⑨焊接烟尘:要求企业在施焊前清理表面灰尘,保持焊接部位洁净,产生的少量烟尘经移动式经移动式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⑩投料粉尘:硬脂酸锌粉采用人工勺取投料,搅拌时为全密闭形式,搅拌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待粉末全部沉降于设备内部后取出铝圆片,该过程几乎不产生粉尘,对环境影响极小,本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应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2、废水:1、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城镇雨水管道。 2、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3、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反应池+沉淀池+集水池处理达标后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及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4、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3固废:次品 废印刷网版、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转印纸、抛光除尘沉渣、地面喷塑粉尘收尘、废滤筒、废布袋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间,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其中废滤筒、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液压油、污泥、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废原料桶(除废油桶)、废气处理废油、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分类密封收集,贮存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其中铁质废油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处理);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可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生产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4、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亿 (略) 水壶、水杯、饭盒生产线项目 | (略) 陶朱街道建工路6号 | 浙江亿 (略) | 总投资100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实施水壶、水杯、饭盒生产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业主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废气:①项目退火油烟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按80%计)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75%)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印刷、烘干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8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喷漆、烘干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④固化废气经烘道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由烟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直排。⑤酸洗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⑥热收口油烟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按80%计)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为75%)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由烟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直排。⑦项目抛光粉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为80%)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85%)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⑧喷塑粉尘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0%)后经二级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5%)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⑨焊接烟尘:要求企业在施焊前清理表面灰尘,保持焊接部位洁净,产生的少量烟尘经移动式经移动式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⑩投料粉尘:硬脂酸锌粉采用人工勺取投料,搅拌时为全密闭形式,搅拌完成后静置一段时间,待粉末全部沉降于设备内部后取出铝圆片,该过程几乎不产生粉尘,对环境影响极小,本环评不进行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废气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应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2、废水:1、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城镇雨水管道。 2、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3、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反应池+沉淀池+集水池处理达标后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及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4、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3固废:次品 废印刷网版、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转印纸、抛光除尘沉渣、地面喷塑粉尘收尘、废滤筒、废布袋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间,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其中废滤筒、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液压油、污泥、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废原料桶(除废油桶)、废气处理废油、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分类密封收集,贮存于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其中铁质废油桶封口处于打开状态、静置无滴漏且经打包压块后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处理);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可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4、噪声: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生产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4、生产车间安装双层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5、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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