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 (略) (略) 配套电力设施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新疆 (略) (略) 厂区内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建设内容:(1)新建煤场设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本工程煤场设计为利用原预留场地新建一座斗轮机煤场,预留场地位于现2×660MW机组煤场北侧,新增煤场长390m,宽75m(长宽为斗轮机取煤范围)。新建煤场采用钢网架封闭结构,煤场堆高12.5m,贮煤量约15万吨。用于将厂外来煤堆至煤场或将煤场贮煤取入系统。煤场机械采用两台TY220型推煤机和两台ZL50型装载机,作为煤场推煤、堆煤、压实、平整作业机械。 (2)新增带式输送机系统 新增斗轮机煤场下3号带式输送机,技术参数为B=1600mm,V=3.15m/s,Q=2400t/h,单路布置,双向运行。 (3)辅助设施 本工程在斗轮机煤场两端各设一台除铁设备;系统中设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装置、检测装置;系统中设水力清扫及通风、除尘设施;煤场设抑尘喷枪和雾炮降尘装置。总投资18738万元,其中环保投67万元。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也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煤炭在卸料过程中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雾化喷淋降尘和抑尘喷枪措施,同时煤场主体设备采用全密闭方式;项目煤炭输送全过程通过全密闭输送廊道进行运输。项目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原煤运输车辆全封闭,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驶出厂区前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清洁,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炭贮存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1.0mg/m3)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进入电厂现有的煤泥沉淀池(380m3)暂存,后进入现有煤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可重复利用,不对外排放。原有煤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冲洗废水的产生量。 噪声: 运营期项目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叠加现有厂界背景噪声值后的预测值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昼间≤55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危废代码:900-217-08)产生量0.2t/a,暂存于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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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 (略) (略) 配套电力设施项目 | 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新疆 (略) (略) 厂区内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建设内容:(1)新建煤场设施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本工程煤场设计为利用原预留场地新建一座斗轮机煤场,预留场地位于现2×660MW机组煤场北侧,新增煤场长390m,宽75m(长宽为斗轮机取煤范围)。新建煤场采用钢网架封闭结构,煤场堆高12.5m,贮煤量约15万吨。用于将厂外来煤堆至煤场或将煤场贮煤取入系统。煤场机械采用两台TY220型推煤机和两台ZL50型装载机,作为煤场推煤、堆煤、压实、平整作业机械。 (2)新增带式输送机系统 新增斗轮机煤场下3号带式输送机,技术参数为B=1600mm,V=3.15m/s,Q=2400t/h,单路布置,双向运行。 (3)辅助设施 本工程在斗轮机煤场两端各设一台除铁设备;系统中设带式输送机各类保护装置、检测装置;系统中设水力清扫及通风、除尘设施;煤场设抑尘喷枪和雾炮降尘装置。总投资18738万元,其中环保投67万元。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也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终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煤炭在卸料过程中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雾化喷淋降尘和抑尘喷枪措施,同时煤场主体设备采用全密闭方式;项目煤炭输送全过程通过全密闭输送廊道进行运输。项目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原煤运输车辆全封闭,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且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驶出厂区前对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冲洗、清洁,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炭贮存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1.0mg/m3)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进入电厂现有的煤泥沉淀池(380m3)暂存,后进入现有煤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可重复利用,不对外排放。原有煤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冲洗废水的产生量。 噪声: 运营期项目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叠加现有厂界背景噪声值后的预测值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昼间≤55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危废代码:900-217-08)产生量0.2t/a,暂存于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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