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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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九龙街道办事处海尔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星尘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3600万元建设“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占地面积83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13平方米。项目注塑生产线利用PS、PP、ABS颗粒以及金属配件等原辅材料,采用熔融、挤出成型、冷却、检验、组装等工艺生产塑料配件(塑料护网、亚克力框、塑料轮);项目五金配件生产线利用钢板、铝板等金属材料,采用钣金、裁剪、冲压、焊接、组装等工艺生产五金配件(铰链、加强铁、铝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集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有关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破碎、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于车间内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进入青岛 (略) 进行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放综合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含油抹布、废线切割液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九龙街道办事处海尔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星尘 (略)
公示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
项目概况: (略) 拟投资3600万元建设“五金配件及注塑配件生产项目”,占地面积83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13平方米。项目注塑生产线利用PS、PP、ABS颗粒以及金属配件等原辅材料,采用熔融、挤出成型、冷却、检验、组装等工艺生产塑料配件(塑料护网、亚克力框、塑料轮);项目五金配件生产线利用钢板、铝板等金属材料,采用钣金、裁剪、冲压、焊接、组装等工艺生产五金配件(铰链、加强铁、铝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集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有关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破碎、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于车间内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进入青岛 (略) 进行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放综合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金属屑、含油抹布、废线切割液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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