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歙县嘉源奥莱商业广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歙县嘉源奥莱商业广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位置:歙县富丰新城,行知大道与富新路交口北侧
公示日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559-*
事由:
歙县嘉源奥莱商业广场项目位于歙县富丰新城,行知大道与富新路交口北侧。地块西北侧为歙县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项目,东北侧现状为农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3年1月17日批复通过。在后续规划复核过程中,对建筑退界问题提出修改要求。考虑项目能够尽快有序实施,设计单位在不改变原规划方案整体布局和外立面风貌的前提下,按规划复核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予以公示。
???1.西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4米增加至6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2.东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3米增加至6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2米增加至15米。
??3.西南、东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4.建筑布局调整
靠近场地边界的建筑均向内收缩,通过调整建筑轮廓,整合内部空间,以满足建筑退界调整要求的同时,保证空间形态、立面风貌、建筑层数与原方案基本一致,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划要求,建筑间距满足消防规范。
???5.建筑功能调整
地下空间新增约3720 ㎡超市;西侧机动车坡道净高由 2.2 米增加至 3.0 米, (略) 物流需求;垃圾站由地上移至地下;结合地下空间调整,补充地面疏散楼梯;原方案中独立设置的配电房、开闭所、消控室、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移至高层建筑首层;消防登高场地由高层建筑西南侧移至东北侧。
???6.出入口调整
场地人行出入口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东侧机动车出入口由双车道改为单车道,并移至场地北侧;非机动车出入口由场地西北侧移至东北侧高层建筑首层。
???7.场地竖向调整
原方案建筑±0.000 高程为129.45,调整为129.72。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 联系人:胡先生、程先生
公示网址: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 (略) 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 邮编:*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0日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位置:歙县富丰新城,行知大道与富新路交口北侧
公示日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559-*
事由:
歙县嘉源奥莱商业广场项目位于歙县富丰新城,行知大道与富新路交口北侧。地块西北侧为歙县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项目,东北侧现状为农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23年1月17日批复通过。在后续规划复核过程中,对建筑退界问题提出修改要求。考虑项目能够尽快有序实施,设计单位在不改变原规划方案整体布局和外立面风貌的前提下,按规划复核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予以公示。
???1.西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4米增加至6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2.东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3米增加至6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2米增加至15米。
??3.西南、东南向
多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高层建筑退界,由10米增加至15米。
??4.建筑布局调整
靠近场地边界的建筑均向内收缩,通过调整建筑轮廓,整合内部空间,以满足建筑退界调整要求的同时,保证空间形态、立面风貌、建筑层数与原方案基本一致,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规划要求,建筑间距满足消防规范。
???5.建筑功能调整
地下空间新增约3720 ㎡超市;西侧机动车坡道净高由 2.2 米增加至 3.0 米, (略) 物流需求;垃圾站由地上移至地下;结合地下空间调整,补充地面疏散楼梯;原方案中独立设置的配电房、开闭所、消控室、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移至高层建筑首层;消防登高场地由高层建筑西南侧移至东北侧。
???6.出入口调整
场地人行出入口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东侧机动车出入口由双车道改为单车道,并移至场地北侧;非机动车出入口由场地西北侧移至东北侧高层建筑首层。
???7.场地竖向调整
原方案建筑±0.000 高程为129.45,调整为129.72。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 联系人:胡先生、程先生
公示网址: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 (略) 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 邮编:*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0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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