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国路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一代环保型冷拌冷铺路面胶结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河南国路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一代环保型冷拌冷铺路面胶结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新一代环保型冷拌冷铺路面胶结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区龙岗路 | |||
建设单位: | 河南国路高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在河南国路高 (略) 原有项目(年产1万吨高分子改性材料项目)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沥青16000吨、乳化沥青34000吨,生产工艺为:(乳化沥青)沥青、SBS改性剂→混料罐混合→乳化剂、盐酸、水 皂液配制罐中混合→胶体磨研磨→装入成品储罐→罐车运输;(改性沥青)沥青、SBS改性剂→混料罐混合-胶体磨研磨→装入成品储罐→罐车运输。主要设备包括成品罐、原料罐、混料罐、胶体磨、空压机、锅炉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 (2)废气:①沥青烟气:沥青在储存及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经储罐呼吸孔及产品出料口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捕集+RCO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低氮燃烧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③盐酸挥发废气:本项目盐酸投加及搅拌时会产生少量氯化氢气体,本项目皂液中盐酸浓度极低,此浓度下氯化氢的产生量及产生速率极小,通过皂液搅拌罐呼吸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乳化剂桶、废包装袋、助剂桶、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盐酸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项目产生的乳化剂桶、废包装袋、助剂桶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处理;废盐酸桶暂存于危废间,由厂家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1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5万吨新一代环保型冷拌冷铺路面胶结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区龙岗路 | |||
建设单位: | 河南国路高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在河南国路高 (略) 原有项目(年产1万吨高分子改性材料项目)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增工业用地,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沥青16000吨、乳化沥青34000吨,生产工艺为:(乳化沥青)沥青、SBS改性剂→混料罐混合→乳化剂、盐酸、水 皂液配制罐中混合→胶体磨研磨→装入成品储罐→罐车运输;(改性沥青)沥青、SBS改性剂→混料罐混合-胶体磨研磨→装入成品储罐→罐车运输。主要设备包括成品罐、原料罐、混料罐、胶体磨、空压机、锅炉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 (2)废气:①沥青烟气:沥青在储存及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沥青烟、苯并[a]芘、非*烷总烃)经储罐呼吸孔及产品出料口的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捕集+RCO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低氮燃烧后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③盐酸挥发废气:本项目盐酸投加及搅拌时会产生少量氯化氢气体,本项目皂液中盐酸浓度极低,此浓度下氯化氢的产生量及产生速率极小,通过皂液搅拌罐呼吸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乳化剂桶、废包装袋、助剂桶、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盐酸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项目产生的乳化剂桶、废包装袋、助剂桶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处理;废盐酸桶暂存于危废间,由厂家回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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