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8国道海门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南通市海汇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8国道海门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略) 海汇 (略) 228国道海门段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门区;
建设单位: (略) 海汇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位于海门区,线路起于叠港公路(机场南部快速路规划线位与现状G228交叉位置),终于王海公路(海门、启东交界),全长约41.662千米,其中新建道路段21.79千米,利用三级公路改建段12.024千米,利用一级公路改扩建段7.848千米。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100公里/时(下穿北沿江高铁段局部限速80公里/时),其中叠港公路至南通绕城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6米;南通绕城高速至海门、启东交界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线设置桥梁38座,支线设置上跨桥梁10座、下穿通道9处,洋海线下穿地道1处;设置菱形立交2处,简易立交1处,预留一般互通立交2处。项目拟在树勋镇西侧预留一处服务区用地,其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新增永久占地约218.94公顷;临时占地约199.93公顷,除施工便道外,施工现场设置2处水稳拌合场、4处钢筋加工场、4座砼拌和站、4处砼构件预制场、4处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以及清淤临时堆放地等。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场和取土场,所需沥青、土方等均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公示牌制度。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物料进行覆盖、硬化施工道路及场地并加强养护,清洗进出工地车辆、密闭运输渣土,设置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气影响。运营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路面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和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和表3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道路清扫及建筑施工等;生活污水经工地移动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绿化;选择在枯水期,采取钢板桩围堰法对跨水桥梁、涉水桥墩和箱涵进行施工,在非农灌期对涵洞进行施工;大临工程远离沿线水体并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不向周边水体排污等。运营期项目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对跨越海界河、大洪河、黄家港、浒通河、圩角河、青龙河、大新河等敏感水体桥梁的桥面径流进行收集,经收集的废水排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后,就近排至非敏感水体和非养殖水体中。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施工期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界安装2米高的实心围挡,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路面养护,在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共46935米、隔声窗共1926.72平方米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预留相关经费,用于运营期的跟踪监测和降噪设施的强化落实。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限值。运营期公路两侧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见《报告书》P23表2.2.3-3。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土方全部用于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及周边绿化;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实行循环利用,其余运送至海门区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防腐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优化海界河、大洪河以及黄家港桥梁施工方案,不设置涉水桥墩,减轻桥梁施工对清水通道的影响;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复垦或恢复植被;桥梁施工阶段加强对水质、底泥的监测,强化环境保护监理等。运营期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在雨季对需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防止暴雨冲刷。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牌,在桥梁两侧设置较高等级的防撞护栏,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海界河桥、三余线桥、黄家港桥、浒通河桥、圩角河桥、青龙河桥、大新河桥两端各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64立方米、232立方米、281立方米、76立方米、86立方米、270立方米、63立方米。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项目名称: (略) 海汇 (略) 228国道海门段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门区;
建设单位: (略) 海汇 (略) ;
环评编制单位:南通 (略) ;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及评估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位于海门区,线路起于叠港公路(机场南部快速路规划线位与现状G228交叉位置),终于王海公路(海门、启东交界),全长约41.662千米,其中新建道路段21.79千米,利用三级公路改建段12.024千米,利用一级公路改扩建段7.848千米。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100公里/时(下穿北沿江高铁段局部限速80公里/时),其中叠港公路至南通绕城高速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6米;南通绕城高速至海门、启东交界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线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线设置桥梁38座,支线设置上跨桥梁10座、下穿通道9处,洋海线下穿地道1处;设置菱形立交2处,简易立交1处,预留一般互通立交2处。项目拟在树勋镇西侧预留一处服务区用地,其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新增永久占地约218.94公顷;临时占地约199.93公顷,除施工便道外,施工现场设置2处水稳拌合场、4处钢筋加工场、4座砼拌和站、4处砼构件预制场、4处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以及清淤临时堆放地等。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场和取土场,所需沥青、土方等均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公示牌制度。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物料进行覆盖、硬化施工道路及场地并加强养护,清洗进出工地车辆、密闭运输渣土,设置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气影响。运营期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路面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和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和表3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和泥浆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道路清扫及建筑施工等;生活污水经工地移动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绿化;选择在枯水期,采取钢板桩围堰法对跨水桥梁、涉水桥墩和箱涵进行施工,在非农灌期对涵洞进行施工;大临工程远离沿线水体并设置遮雨和截流设施,不向周边水体排污等。运营期项目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对跨越海界河、大洪河、黄家港、浒通河、圩角河、青龙河、大新河等敏感水体桥梁的桥面径流进行收集,经收集的废水排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后,就近排至非敏感水体和非养殖水体中。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用水”限值后回用。
(三)严格落实噪声和施工期振动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在施工场界安装2米高的实心围挡,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路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路面养护,在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设置声屏障共46935米、隔声窗共1926.72平方米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预留相关经费,用于运营期的跟踪监测和降噪设施的强化落实。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表1限值。运营期公路两侧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见《报告书》P23表2.2.3-3。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土方全部用于项目临时用地恢复及周边绿化;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建筑垃圾实行循环利用,其余运送至海门区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防腐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优化海界河、大洪河以及黄家港桥梁施工方案,不设置涉水桥墩,减轻桥梁施工对清水通道的影响;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复垦或恢复植被;桥梁施工阶段加强对水质、底泥的监测,强化环境保护监理等。运营期加强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在雨季对需植草防护的边坡进行覆盖薄膜,防止暴雨冲刷。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设置警示标牌,在桥梁两侧设置较高等级的防撞护栏,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海界河桥、三余线桥、黄家港桥、浒通河桥、圩角河桥、青龙河桥、大新河桥两端各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64立方米、232立方米、281立方米、76立方米、86立方米、270立方米、63立方米。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513-*,传真:0513-*,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行政审批局C163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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