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8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长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第七十二中学 | 七十二中综合实验楼改造扩建项目 | (略) 新城区,北临长缨西路、东临西安存济医学中心、南临金泰社区、西临长缨路小学 | 西安 (略) | 项目 (略) 第七十二中学东侧 (略) 场,在原址上建设综合实验楼1座(地上6层,地下1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25m2,主要新建综合实验楼、运动场、食堂、设备用房、风雨操场等,以及200m环形跑道、大门、道路、绿化、管网、围墙等配套工程建设。 | 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尽可能远离旁边敏感目标;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引至地面经高于地面的排气口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座减振、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餐厨垃圾、废油脂、实验室废物。餐厨垃圾和废油脂设密闭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日产日清。实验室一般固废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
2 | 西安华银康 (略) | 西安华银康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 (略) 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丹尼尔商贸城三层东区 | 西安 (略) | 项 (略) (略) 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丹尼尔商贸城3层东区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137.2平方米。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档案室、标本暂存区、病理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PCR(分子遗传)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 |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实验废气包括实验室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及检测试剂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PCR(分子遗传)实验室及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柜内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处理后,再由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高效过滤器),然后分别通过独立管道DA001、DA002引至楼顶排放;病理检验挥发的有机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处理后,再由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然后通过抽排风系统经两根53m排气筒DA003、DA004(高出楼顶3m)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项目对水处理构筑物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设施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项目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冲洗废水一同排入丹尼尔商贸城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水经处理各项指标能够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由离心机、空调风机、污水站水泵等产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医疗废物和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为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与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长兴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综合业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第七十二中学 | 七十二中综合实验楼改造扩建项目 | (略) 新城区,北临长缨西路、东临西安存济医学中心、南临金泰社区、西临长缨路小学 | 西安 (略) | 项目 (略) 第七十二中学东侧 (略) 场,在原址上建设综合实验楼1座(地上6层,地下1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025m2,主要新建综合实验楼、运动场、食堂、设备用房、风雨操场等,以及200m环形跑道、大门、道路、绿化、管网、围墙等配套工程建设。 | 废气: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尽可能远离旁边敏感目标;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引至地面经高于地面的排气口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座减振、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餐厨垃圾、废油脂、实验室废物。餐厨垃圾和废油脂设密闭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日产日清。实验室一般固废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
2 | 西安华银康 (略) | 西安华银康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 (略) 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丹尼尔商贸城三层东区 | 西安 (略) | 项 (略) (略) 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丹尼尔商贸城3层东区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137.2平方米。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学术报告厅、档案室、标本暂存区、病理实验室、生化免疫实验室、PCR(分子遗传)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等。 | 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实验废气包括实验室微生物气溶胶废气及检测试剂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PCR(分子遗传)实验室及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柜内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处理后,再由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高效过滤器),然后分别通过独立管道DA001、DA002引至楼顶排放;病理检验挥发的有机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紫外线灯)处理后,再由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然后通过抽排风系统经两根53m排气筒DA003、DA004(高出楼顶3m)引至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项目对水处理构筑物采取加盖密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设施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项目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冲洗废水一同排入丹尼尔商贸城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五污水处理厂。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水经处理各项指标能够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由离心机、空调风机、污水站水泵等产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医疗废物和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为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与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项目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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